方正证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7-02-24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接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集团”)通知,称方正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
重大事项,因该事项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方正集团要求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停牌事宜,并且承诺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 5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
关进展情况。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开市起停
牌。(详见公司于 2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7 年 2 月 22 日,方正集团再次致函本公司,称方正集团及相
关各方正在进行协调磋商,因涉及面较广,该事项目前仍存在不确定
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建议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方正集团承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 5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的相关规定,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24 日起继续
停牌。
公司将督促方正集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本次股票继续
停牌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在停牌期间,本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