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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证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7-02-24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接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方正集团”)通知,称方正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

重大事项,因该事项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方正集团要求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停牌事宜,并且承诺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 5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

关进展情况。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开市起停

牌。(详见公司于 2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7 年 2 月 22 日,方正集团再次致函本公司,称方正集团及相

关各方正在进行协调磋商,因涉及面较广,该事项目前仍存在不确定

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建议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方正集团承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 5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

的相关规定,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24 日起继续

停牌。

    公司将督促方正集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本次股票继续

停牌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在停牌期间,本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