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7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1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1 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8 名,现场出席会议的有高利先
生、何亚刚先生、李明高先生 3 名董事,电话参会的有廖航女士、汪
辉文先生、叶林先生、胡廷华先生 4 名董事,董事徐昂杨先生未出席
会议。列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监事郑华先生及董事
会秘书熊郁柳女士,监事马楠女士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利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车莉丽女士、独立董事胡廷华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
书面辞职申请,公司需补选一名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通过快递方式致函上述辞职董事的提名
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的征集。截至提
名截止日期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未收到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的
回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
册,截至 2017 年 2 月 15 日持有公司股票比例为 1%以上的股东包括: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7.75%)、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为 21.8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77%)、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4%)、中国证
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85%)、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1.69%)、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为 1.54%)、万华天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48%)、乐山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29%)。公司根据股东名册
所载的联系方式,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通过快递或亲自送达的方式致
函上述股东进行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的征集,其中因股东名册中无香
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函件无法寄出。截至提名截止日期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仅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函,未
收到其他股东回复。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范忠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名杨有
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范忠远先生为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选杨有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人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审查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范忠
远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有红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选
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的任期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的余期。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金融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设立产业金融部。产业金融部为公司下设的一级部
门,部门职责为:
1.负责上市公司等重要产业客户综合业务开发,从“产业和资本”
发展方向,为产业客户设计发展战略和资本规划。
2.负责为产业客户进行设计金融产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实现
产业与金融的结合,促进产业发展,实现金融增值。
3.承担资本中介职责,为产业客户介绍资金,引导资金对产业客
户实业发展的资源配置。
4.协同公司投行、直投、资管、研究、机构销售等机构部门为产
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选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公司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首席承保公司,本次续
保的保单限额为 1 亿元人民币,保险费金额为 47.7 万元人民币,保
险期限一年。
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工作方案》
董事会同意《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工作方案》,并授权公司
执行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董事会同意制定《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14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该制度与本公告同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执行委员会变更证券营业部为分公司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现有营业部变更为分公司,具体如下:
1、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证券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等实际情况,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时决定将部分现有营业部
变更为分公司;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负责办理营业部变更为分公司的具体事
宜;
3、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00
号华侨国际大厦 24 层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7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忠远先生,1975 年 3 月出生,硕士。
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金远见电脑技术有限公司,
担任北京市场部区域销售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就职
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就职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管理部,担任高级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中信
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担任副总裁;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副总裁;
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就职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
理部,担任总监;2016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担
任战略部高级总监。
范忠远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
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有红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博士。
1987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工商大学(原北京商学院),期间于
1987 年 7 月至 1990 年 11 月担任助教;1990 年 11 月至 1993 年 11 月
担任讲师;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11 月担任副教授;1994 年 10 月
至 1999 年 12 月担任会计学副主任;1996 年 11 月至今担任教授;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会计学院副院长;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担任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会
计学院院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2 年 4 月担任商学院院长;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科学技术处处长。2016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工商
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2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担任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现名: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1 月
至 2017 年 2 月担任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3 月至
今担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外部董事;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冀中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外部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杨有红先生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北京市长城学者、财政部会
计名家工程入选者、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
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精品课程《中级财务会
计》和《高级财务会计》主持人,2009 年、2013 年分别获北京市政
府颁发的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等奖, 2014 年获北京市政
府颁发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曾主持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课题、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财政部、审计署重大课题
或重点课题等国家及省部级重点课题 10 余项。
杨有红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