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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运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北京京运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嘉善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绍兴银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规定,
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制度,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
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根本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两个
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邱靖之                   张韶华                      王文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