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京运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苏铁军 李 红 王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