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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运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2019-049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 京运 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 京运 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158 号公司 41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16,739,90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5.968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
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
召集,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116,460,504 99.9749           279,400        0.025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新增预计
  1       为子公司提供担       3,613,548      92.8229   279,400          7.1771              0          0.0000
            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梦、王壹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