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公司高管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就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聘任王雪萍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提 名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对王雪萍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 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并提名的人选符合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任职资 格,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能够胜任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 3、未发现本次聘任并提名的人选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 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4、同意董事会聘任王雪萍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并提名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关亭 张利国 毛德兵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