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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集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9-22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17- 04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新集能源办公园区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

     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吸收合并方式注销国投新集安徽设计          √

         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关于选举王雪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公告编号:

  2017-039 号);议案 2 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公

  告编号:2017-042 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

       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3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

     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

     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

     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

     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18        新集能源      2017/10/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23 至 10 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新集能源办

公园区 1 号楼 2 楼,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

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2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民惠街新集能源办公园区 1

号楼 2 楼,证券事务部
                             5
       邮编:232001

       电话:0554-8661819

       传真:0554-8661918

       信箱:liaoqj016@126.com

       联系人:廖前进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说明







                                 6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吸收合并方式注销国投新集安徽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2.01     关于选举王雪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7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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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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