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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集能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6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新集能源办公园
   区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97,421,0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0.083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

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戴斐先生出席会议,候选董事王雪萍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方式注销国投新集安徽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95,091,152 99.8204 2,329,900                  0.1796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选举王雪萍先生
       2.01                         1,295,868,359                            99.8803     是
                 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吸收合并方
     式注销国投新集
                        313,091,208   99.2613 2,329,900    0.7387    0   0.0000
     安徽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雪萍
     先生为公司董事     313,868,415   99.5077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议案 2 按规定采取了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勇鹏、古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表决程序事宜,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新集能源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集能源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