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 薪酬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就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 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6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经营管理层克服困难,确 保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实现扭亏为盈的工作目标。经审核,公 司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的薪酬标准公平、合理,充分考虑 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 薪酬政策、考核标准。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与考核兑现符合 公司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建立市场化的薪酬标准,有利于公司长期 可持续发展。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关亭 张利国 毛德兵 二O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