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8-2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一八年九月六日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18 年 9 月 6 日下午 14:30
二、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公司办公园区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到会股东、委托代表出
席及所持股份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员(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
(三)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五)现场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
票结果)。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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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
建工作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需要实际等,修改了《公司章程》中党
建部分内容,增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
表述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 10 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
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
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导核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修改为:
第 10 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
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2、原第 12 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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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局局长等。
3、原第 168 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有关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副总
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修改为:
第 168 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
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4、原章程第 12 条、第 131 条和第 161 条中财务负责人统一
修改为总会计师。
2018 年 8 月 18 日,公司以 2018-025 号临时公告披露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修订后的《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稿)全文同时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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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增加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8 年度融资额度不
超过 150 亿元资金,其中公司本部不超过 105 亿元。
根据 2018 年资金计划和融资需求,预计公司本部全年融资额
度将超过 105 亿元融资额度。为保障公司资金有序接替,公司拟通
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增加 20 亿元融资额度,
即 2018 年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 170 亿元,其中公司本部不超过 125
亿元。
该议案已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上审议
通过。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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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殷海先生为公司董
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殷海(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在
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院财务部
副主任、主任,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究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总会计
师。现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殷海先
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
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内容于2018年8月18日以2018-023
号临时公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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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经充分酝酿,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作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如下:
王作棠(独立董事候选人),男, 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
博士学历,采矿工程专业。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导,煤炭资源与
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地下气化研究所所长。从事采矿工程
的采煤方法与岩层控制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专注于煤炭地下气化的
化学采煤方法理论研究与技术开发。先后主持承担国家教育部、科
技部、能源局等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4项,研究成果获得多项省部
级科技进步奖,获国家专利 4 项。王作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内容于2018年8月18日以2018-023
号临时公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上议案,请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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