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9-01-0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八届二十三
次董事会相关议案资料,对两项议案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增加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结合2018年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年初做出的合理调整,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增加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
业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根据国家去产能政策,公司将杨村煤矿列入 2018 年度去产
能矿井。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
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关亭 贾晓晖 黄书铭 张利国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