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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集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5-22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届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九届一
次董事会,并对董事会拟聘任公司高管和董事会秘书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本次聘任公司高管和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对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管和董事会秘书人选的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管和董
事会秘书人选符合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业务素质、
管理水平、个人品质能够胜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
    3、未发现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管和董事会秘书有国家规定不能担
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4、同意董事会聘任杨伯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丁家贵、卢
浙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雪萍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王
志根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周应江先生为公司安全监察局局长,
聘任戴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将以上聘任高管议案提交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郁向军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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