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中远海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名委任许 立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 下: 1、公司提名委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许立荣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 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 意将许立荣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良宜 、吴大卫、周忠惠 、张松声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