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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视传媒: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19-019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4 月 1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06,374,1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5.2059
                     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李永贵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4 人,董事王胜杰、高雪菘、耿昆中、刘衍
珩、万春梅、王文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4 人,监事李永贤、李萍、李亚东因公务未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孙毅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406,151,426 99.9841          112,700          0.0080     110,000       0.007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注册发行中
 1                         422,814,062      99.9473     112,700    0.0266      110,000         0.0261
        期票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历琰     侯一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