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编号:临2019-022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
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
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
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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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
进行如下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将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年初其他综合
收益,对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财政部印发修订的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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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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