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5-45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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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左海总部三楼第 3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五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振铭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经
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监
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从公
司基本情况、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重大事项,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未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上半
年整体经营运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证券监管法
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永辉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
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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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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