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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辉超市: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浦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04-28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6-22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浦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东展国贸”)。

   担保人名称: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生效时间及担保期限:本公司为东展国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静安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相同。上述担保事

项已获公司董事会通过,如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在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后生效,担保期限不超过上述合同生效后 12

个月。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为东展国贸提供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东展国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

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本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2,227,660,532.59 元的 0.41%。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浦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上述控股子公司

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控股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静安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相同。上述担保事

项已获公司董事会通过,如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在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后生效,担保期限不超过上述合同生效后 12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1 名称: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2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1287 号 1 幢 2 层 217A 室

    2.3 法定代表人:谢香镇

    2.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2.5 注册资本:人民币 4355.0000 万元整

    2.6 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轻工业品,纺织品,化工类,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技术等

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从事对外贸易

咨询业务,国内商业批发零售及租赁业务(除专项规定外),家具、健身器械、健身器材的

销售,生物、环保、通讯、光电子、新型材料、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及开发,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

冻冷藏)、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含酒凭许可证经营)、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水

产品)、宠物用品、宠物饲料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资电信、金融业务),会务服

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本公司控股 55%的子公司。

    2.8 被担保人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被担保人 55%股份,上海上蔬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下称“上蔬公司”)持有

被担保人 45%股份。

    2.9 被担保人最近期财务状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1,405.59 万元,负债总额为 30,094.09

万元,净资产为 1,311.50 万元;2013 年度营业收入 65,711.93 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16.86

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316.80万元,负债总额为10,041.62万
元,净资产为3,275.18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136,668.41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942.35

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117.43万元,净资产3,121.69万元,资
产负债率81.76%;2015年度营业收入4.49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6.2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展国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东展国贸董事会决议同意为我司的本次

担保提供反担保,并由东展国贸公司出具反担保函。上述担保事项如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担保在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后生

效,担保期限不超过上述合同生效后 12 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东展国贸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

本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东展国贸后将整合其业务模式,进一步发挥其平台优势,预计其

业务规模和收入情况将逐步得以改善,能够确保其相关授信贷款的偿债能力。

    根据本公司此前与东展国贸原全资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后将所持

东展国贸股份全部转予上蔬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约定并因东展国贸经营所需,董事会审

议批准了上述担保事项,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被担保主体东展国贸 2015 年审计报告,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前述担保事项

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本公司仅向控股子公司东展国贸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

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本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2,227,660,532.59 元的 0.41%。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被担保人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被担保人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