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2003] 56 号文的 相关规定及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婉眉女士、MC麦卡锡先生、卡尔沃特先 生、钟瑞明先生、钟嘉年先生和莫里洪恩先生,本着公正、 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本行对外担保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属于本行的正常业务之一。本行针对担保业 务的风险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并 据此开展相关业务。本行担保业务以保函为主,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开出保函的担 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10,581.70 亿元。 冯婉眉、MC麦卡锡、卡尔沃特、 钟瑞明、钟嘉年、莫里洪恩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