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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设银行: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8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9-0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 年 3 月 27 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行于2019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
 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刘桂平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刘桂平先生担任
 本行行长。刘桂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长

                                   1
任职资格和条件。刘桂平先生需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在刘桂平先生的任职资
格核准之前,由本行董事长田国立先生代为行使行长职权。
    刘桂平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2016年6月至2019年3
月,刘先生担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中
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间,先后担
任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福建省
分行行长、上海市分行行长、零售银行业务部(零售产品部)负责人;
1994年5月至2005年1月期间,先后担任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副
主任、广东省肇庆市分行副行长、东莞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副
行长。刘先生是高级经济师,2002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系金融
学专业博士学位。
    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刘桂平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它关系;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行股份
权益;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h)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未
曾参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
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它上市
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它职务,没有其它须
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宜。


    二、关于刘桂平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刘桂平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任职期限为三
                               2
年,至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刘桂平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董事任职资格尚需银
保监会核准。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业绩公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中的董事会报告书及财务决算方案(财务报告)提交本行2018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参
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五、关于2018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18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资本充足率报告》请参见登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七、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3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请参见登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八、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行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以本行2018年税后利润人民币2,461.84亿元为基数,按10%的
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46.18亿元;
    2.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计提一般准备金人民币178.97亿元;
    3. 向全体股东(于2019年7月9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
派发2018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06元(含税),现金股息总额
人民币765.03亿元;
    4. 2018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会计基本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并于2019
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本集团据此修订了《中国建设银行会计基本政策》。




    十、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政策(2019 年
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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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政策》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加强主动全面风险管理,本行对2018年风险管理情况进
行了分析,对当前主要风险进行研判,制定应对措施,形成了《中国
建设银行2018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三、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度绩效
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十四、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
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十五、关于莫里洪恩先生继续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莫里洪恩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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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莫里洪恩先生继续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任职期限至银保监会核准新任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任职资格止。莫
里洪恩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莫里洪恩先生自2013年12月起出任董事。莫里洪恩先生在多国
政府机构担任顾问。莫里洪恩先生曾担任Wynyard Group 主席以及
Spark公司(原新西兰电信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董事。莫里洪恩先
生曾在新西兰及其他地区公共机构担任职位,包括新西兰国家健康委
员会董事长、新西兰旅游局董事会成员、新西兰商界圆桌会董事长、
澳大利亚独立研究中心董事会成员以及三边关系委员会成员。莫里
洪恩先生曾任新西兰澳新银行董事总经理,以及澳新银行(澳大利亚)
全球机构银行业务负责人。1993年至1997年,莫里洪恩先生任新西
兰国库部长。莫里洪恩先生获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与政府专业博士
学位,林肯大学商务硕士学位及(与农业相关的)商务学士学位,并
于2000年获林肯大学Bledisloe奖章。莫里洪恩先生于2013年获得新西
兰政府最高荣誉勋章。
    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莫里洪恩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它关系;没有持有依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行
股份权 益;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13.51(2)(h)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
未曾参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
条至第 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它上市
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它职务,没有其它须
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宜。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股东大会

                               6
批准之后,莫里洪恩先生将在任期内继续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以
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十六、关于聘任靳彦民先生为本行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靳彦民先生担任
本行首席风险官。靳彦民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靳彦民先生需待银保监会核准其任
职资格后履职。
    靳彦民先生,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4年11月起任本
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4年11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主
要负责人、行长;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兼
小企业金融服务部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09年3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
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风险总监;2001
年3月至2006年6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靳先生是经济师,
1983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10年获清
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根据工作安排,在靳彦民先生的任职生效之前,廖林先生继续履
行首席风险官职责;在任职生效之后,廖林先生将不再担任首席风险
官。廖林先生已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
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于廖林先生在担任首席风险官期间为本行作出的
                             7
贡献深表谢意。


    十七、关于聘任胡昌苗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同意聘任胡昌苗先生担任
本行董事会秘书。胡昌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胡昌苗先生需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并经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正式履
职。
    胡昌苗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自2018年12月起任本
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建信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2年2月至2016年8月任本行广西区分行行长;2006
年3月至2012年2月任本行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总经理;2005年6月
至2006年3月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并主持部门工作;2004年
12月至2005年6月任本行行长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3月至2004年12
月任本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3年3月任本行个人银
行业务部副总经理。胡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6年北京大学经济地理
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北京大学理学硕士学位。
    根据工作安排,在胡昌苗先生的任职生效之前,黄志凌先生继续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任职生效之后,黄志凌先生将不再担任董事
会秘书。黄志凌先生已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
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本行董事会对于黄志凌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本行作出
                             8
的贡献深表谢意。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议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召开本行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本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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