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0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1 月 17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807,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
相关规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
日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
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
况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 1 月 2 日
2、授予数量:12,807,000 股
3、授予人数:291 人
4、授予价格:10.3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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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占授予 股票占当前
(股) 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杨科峰 董事 250,000 1.95% 0.02%
李伟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1.95% 0.02%
吕晓燕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1.95% 0.02%
冯宝春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1.95% 0.02%
孙松涛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1.95% 0.02%
其他骨干人员(286 人) 11,557,000 90.25% 0.97%
合计 12,807,000 100% 1.07%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
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及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
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该等股份解除限售期与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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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
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
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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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5、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的,则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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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
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情况发生之日公司
收盘价孰低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 年至 2021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30%
首次授予的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 低于 50%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70%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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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激励对象每个
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
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四个档次,考核评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
证天通(2020)验字第 0800001 号】:截止 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已
收到 291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 1280.7 万股股权激励款,共计人民
币 132,936,660 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07,000 股,并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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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 17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
普通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
为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1,200,014,153.00 -12,807,000.00 1,187,207,153.00
有限售流通股 0 12,807,000.00 12,807,000.00
合计 1,200,014,153.00 0 1,200,014,153.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共计 132,936,66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
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
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拟将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0
年 1 月 2 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
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 需摊销的总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量(股)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2,807,000 16,367.35 9,521.46 4,650.87 2,189.04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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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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