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8-1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七年八月
                                 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议案一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 3

议案二   关于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9




                                                               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
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目前进展及复牌
时间安排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情况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停牌,并因涉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
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二、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实行市场化债转股,是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
补”工作的决策部署;也是以此为契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治理
结构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举措。在民船及海工装备制造行业受到全球经
济形势、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多重周期性不利影响的背景
下,通过引入合格投资人并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增强公司资本
实力,有效降低杠杆率,减轻财务压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
展能力。
      三、交易框架方案
      1、交易对方
                                 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的信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
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
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
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等 8 家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人”)
已与公司初步确立了合作意向,具体交易细节尚待进一步磋商。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
式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也不会构成借壳上市。
      3、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实行市场化债转股,标的资
产为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投资人取得的公司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重工”)和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船重工”)的股权。
      目前,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
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均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
的船舶与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也是军民融合型的国家重点保军企业,
主营业务包括海洋防务装备、海洋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海洋科
考装备的研发制造等,为我国建设海洋强国以及我国海军装备的升级
换代做出了突出贡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大船重工和武船重工的控制权发生
变更。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1、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论证交易方案,并与潜在交易对
方进行了多轮协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
议或意向协议。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
简称“国防科工局”)提交了军工事项审查的申请文件,向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汇报了相关方
案,并与其他相关部委进行了积极沟通。
      停牌期间,公司已完成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
构和评估机构在内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各中介机构已自 2017 年 6
月起陆续进场对公司及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31 日起停牌;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6 月 14 日进入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
不超过 1 个月;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暨继续停牌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不
超过 1 个月。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五、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告前,公司需通过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
项审查,并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意见,目前上述主管部门
的审核意见均未取得。与此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较多,
公司尚未与投资人最终协商一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规模较


                                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推进中。因此,预计公司无法
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预计公司股
票无法在首次停牌后 3 个月内复牌,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
牌。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前应取得的审批手续及进展情况
      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
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 号)的相关
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前,公司需取得国防科工局军工事
项审查批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前,公司也需取得国务院国
资委的原则性同意意见。目前,公司已向国防科工局提交了军工事项
审查的申请文件,并向国务院国资委汇报了相关方案。
      七、下一步推进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公司股票申请继续停牌时
间
      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项工作。为保证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方案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议案后,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即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2 个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
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 5 个交易日公告进展情况。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
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6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改善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船重工”,与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的

资产负债状况,大船重工拟引进新股东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以下

简称“大船重工本次增资”),详情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近年来受到全球经济形势、

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多重周期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面

临资产负债率高企、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给其生

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并有效降

低标的公司杠杆率,增强其资本实力,减轻财务压力,提升持续健

康发展能力,中国重工拟在标的公司层面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

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八家投资机构(以下简称“投资人”)以“收购债权转为

股权”及“现金增资偿还债务”两种方式同时对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

                                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以下简称“武船重工”)和大船重工两家标的公司进行增资。

     大船重工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船舶与海洋装备制造企业,

也是军民融合型的国家重点保军企业,主营业务为海洋防务装备、

海洋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海洋科考装备的研发制造等。

     投资人合计对大船重工出资 1,647,800.0000 万元。2017 年 8 月 15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与中国重工签署《债转股协议》,以大船重工或大船重工合

并报表的附属企业的金融机构贷款债权(以下简称“转股债权”)向大

船重工增资,出资金额合计 515,000.0000 万元;中国国有资本风险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

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分别与中国重工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分别以现金对大船重工进行

增资,出资金额合计 1,132,800.0000 万元,大船重工所获现金增资用

于偿还债务。各投资人出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            315,000.000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            200,000.0000
                  债权出资金额小计                         515,000.0000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610,920.8575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169,225.077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现金            152,730.2144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现金             58,648.4023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金             53,455.5750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现金             87,819.8733

                                  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金出资金额小计                  1,132,800.0000
                                 合计                        1,647,800.0000

     本次投资人对大船重工、武船重工两家标的公司合计出资金额

为人民币 2,186,800.0000 万元(最终金额以主管部门核准确定的金额

为准)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标准,对公司而言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有权选择向投资人定向发行股

份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根据大船重工本次增资的有关协

议,投资人对标的公司增资后将在标的公司层面成为中国重工的一

致行动人、在中国重工层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10.1.6 条的规定,大船重工本次增资的投

资人属于中国重工的关联方,大船重工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不包括大船重工及武船重工本次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

易”)在内,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的投资人之间

均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186,800.0000 万 元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38.6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船舶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介绍

      (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企业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侯建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625,669.0035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
                           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
                           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
                           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
                           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
       经营范围
                           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
                           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9 年 4 月 19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不良资产经营业务、

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业务。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总

资产为人民币 11,744.8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479.70 亿元;2016

                                              1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16.57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59.82 亿元。以

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吴跃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536,278.6326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经营范围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
                           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
                           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
                           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
                           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
                           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9 年 10 月 27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元化、


                                              1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努力构建“资产管理+银保”双轮驱动的发展

模式,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打造行业领先的

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业务涵盖资产管理、保险、银行、证券、信托、

小微金融、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总

资产为人民币 8,055.2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953.39 亿元;2016 年

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41.88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89.50 亿元。以上财

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东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200,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注册地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
                           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
                           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
       经营范围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
                           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
                           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经营期限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8 日


      2、股权结构图


                                               1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立足于运用市场机制

推进国家战略实施,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运作,在回报良好的前

提下,主要投资于中央企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项目,并通过对资

本的专业化管理、市场化流动,助力中央企业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

局结构,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7.5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5.98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86 亿元。以上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

      (四)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朱碧新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702 室
       经营范围            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1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


      2、股权结构图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 7 家股东的具体持股情况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
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投资有限公司均持有中国国有企业结构
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82%的股份,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国有企业
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0.76%的股份。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

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62.32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62.12 亿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94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0.12 亿元。以

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082.26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11.34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19.71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4.75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五)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明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6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
                           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
                           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
       经营范围            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
                           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6 年 8 月 22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

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

                                              16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资产为

人民币 33,567.92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005.78 亿元;2016 年实现

营业收入人民币 6,963.43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74.70 亿元。以上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

      (六)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朱可炳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36,895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西区
                           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除经纪),产权经纪。
       经营期限            1994 年 11 月 21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长期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业务。

      4、主要财务指标


                                              1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50.4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20.83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0.32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20.41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七)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 10128 号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
       注册地址
                           西座二楼 214 室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
                           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在不良资产业务项下,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收购本外币不良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
                           售;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以及相关的实业投资;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金融信息咨
                           询,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
                           和关闭清算业务;破产管理;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
                           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3 月 10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收购、受托经

                                              1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

置。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之控股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882.7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84.48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05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45.19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八)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建恒)
        出资额             人民币 3,020,000 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75(仅
       注册地址
                           限办公用途)(JM)
                           资本市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8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


      2、股权结构图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具体出资结构如下:




                                               1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12 家有限合伙人具体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
珠西航天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理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持有
国华基金 16.56%份额;北京中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均持有国华基金 3.31%份额;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方工
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均持有国华基金 1.66%份额;中兵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国华基金 0.99%、0.83%份额。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专注于挖掘军工装备信息化和结构

升级、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国企改革、军民融合项目、军工资产

证券化领域的投资和资本运作机会,结合成长期投资、产业投资和

并购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从而获得不同阶段的投资收益。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伙)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8.39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8.39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21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0.04 亿元。以上财

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0.85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0.80 亿元;
                                       2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17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0.09 亿元。以

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大船重工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征
   注册资本       854,000 万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1 号
                  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修理、改装、
                  销售;各类机电设备、压力容器、玻璃钢制品、金属结构件及其配件
                  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钢材、木材的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
                  科研论证、技术咨询;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许
                  可使用和技术服务;承包境外船舶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
   经营范围       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的对
                  外派遣、输出;对外产业投资和引进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劳务;
                  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汽车大修;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大件
                  运输、搬运装卸、道路运输、土石方运输;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5 年 12 月 9 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       中国重工持股 100%

     (二)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大 船 重 工 的 总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9,445,661.2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979,851.99 万元,2016 年实现

营业收入人民币 2,782,944.4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

币 70,014.85 万元。

     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大船重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9,610,586.62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907,019.58 万元;2017 年 1-4 月,实现营业

收入人民币 362,117.9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0,177.52 万元。

                                             2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4 月审计报告》(致同专字

(2017)第 110ZA4416 号)。

     (三)主营业务情况

     大船重工前身为“大连造船厂”,是近代中国造船业的发源地之

一,也是中国海军最重要的舰船建造基地之一。大船重工是国内领

先、国际知名的船舶及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业务领域涵盖军工、民

用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修/拆船、重工等。

     大船重工为国家重点军工企业,被誉为“海军舰艇的摇篮”,拥

有我国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水面舰艇建造基地,也是为中国海军

建造舰船最多的企业。中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中国首艘国

产航空母舰、中国第一艘导弹驱逐舰等均由大船重工建造。

     在民用船舶领域,建造实力雄厚的大船重工被誉为“中国造船业

的旗舰”,大船重工始终站在中国造船工业的最前列,也是国内第一

批进入国际船舶市场的船企,拥有超大型散货船、三十万吨级超大

型油轮、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大型 LNG 船、高科技远洋渔船等各

吨级、各种类船舶的设计建造任务,与国际知名航运企业和船东建立

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和良好的信用,在国际船舶市场享有盛誉;

大船重工也是目前国内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种类最齐全、业绩最丰富

的建造企业之一,。

     (四)增资方式


                              2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资人以现金及债权合计 1,647,800.0000 万元对大船重工进行增

资,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增资价格为 2.5586 元,增资后大船重工注

册资本将由目前的 854,000.0000 万元增加到 1,498,024.0752 万元。

     各投资人出资情况及本次增资前后大船重工注册资本及股权比

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所持注册资    股权比                     股权比
              形式                                             所持注册资本
                                          本          例                         例
 中国船舶
              不适
 重工股份                   不适用    854,000.0000   100.00%   854,000.0000     57.01%
                用
 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
              债权     315,000.0000        -            -      123,114.2030      8.22%
 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
              债权     200,000.0000        -            -       78,167.7479      5.22%
 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国有
 资本风险
 投资基金     现金     610,920.8575        -            -      238,771.5381     15.94%
 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国有
 企业结构
 调整基金     现金     169,225.0775        -            -       66,139.7160      4.42%
 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人寿
 保险(集     现金     152,730.2144        -            -       59,692.8845      3.98%
 团)公司
 华宝投资
              现金     58,648.4023         -            -       22,922.0676      1.53%
 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
 商平安资
 产管理有     现金     53,455.5750         -            -       20,892.5095      1.39%
 限责任公
     司
 国华军民
 融合产业
              现金     87,819.8733         -            -       34,323.4086      2.29%
 发展基金
 (有限合

                                           2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伙)

       合计           1,647,800.0000   854,000.0000   100.00%   1,498,024.0752   100.00%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大船重工本次增资价格根据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确定,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大船重工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净资产价

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已经有权机构进行备案。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连船舶重工集团

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 0589

号),大船重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204,254.26 万元,剔除国有独享

资本公积的影响后中国重工所持有的大船重工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

为 2,184,971.91 万元,并以此折算中国重工在增资后大船重工的持股

比例。

      五、本次增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17 年 8 月 15 日,投资人分别与中国重工签署了本次增资的《债

转股协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主体

     大船重工本次增资相关合同主体包括中国重工及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

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

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2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伙)。

     (二)增资方案

     中国重工分别与投资人签署《债转股协议》/《投资协议》,投资

人按同一价格对标的公司共同进行增资,出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47,800 万元(以下简称“投资人出资总金额”,以主管部门核准确定

的金额为准)。

     中国重工在本次增资后对标的公司的出资金额按照中国重工所

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于本次增资基准日(2017 年 4 月 30 日)

的评估值(以下简称“中国重工股权评估值”)计算,大船重工本次增

资完成后中国重工持有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中国重工股权评估值/

(投资人出资总金额+中国重工股权评估值)。

     投资人以转股债权或现金向标的公司增资。投资人在大船重工

本次增资后对标的公司的出资金额,对于以转股债权出资的投资人

按照该转股债权的本金计算,对于现金出资的投资人按照其实际认

缴金额计算。大船重工本次增资完成后每一投资人持有大船重工的

持股比例=该投资人出资金额/(投资人出资总金额+中国重工股权评

估值)。

     (三)一致行动安排

     1、标的公司层面一致行动安排

     投资人对标的公司增资后将在标的公司层面成为本公司的一致

行动人,具体包括:

     (1)投资人应确保与中国重工在标的公司股东会表决的过程中


                               2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保持一致行动;投资人不参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不干预标的

公司在军品方面的投入,不干预标的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不干

预标的公司在人员、设备设施、资源等方面优先安排,不干预标的

公司承接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不向标的公司选派董事、监事。

     (2)投资人行使股东知情权应受限于标的公司涉军保密的有关

限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保密责任,接受有关

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2、中国重工层面一致行动安排

     为保持中船重工对中国重工的控股权,投资人同意在持有标的

公司股权期间作为中船重工的一致行动人。在投资人接受中国重工

向其定向发行的中国重工股票为对价收购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的情况下,投资人与中船重工的一致行动关系应持续有效至其取得

中国重工股票之日(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为

准)起 36 个月届满日止。投资人作为中船重工的一致行动人,应按

照中船重工的决定行使股东投票权。具体包括:

     (1)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需在重大国家利益问题上无条件

维护国家利益。

     (2)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将除股票收益权以外的所有权利

委托给中船重工,确保在中国重工的公司决策上与中船重工保持一

致。中船重工应确保投资人作为股东的知情权,在行使股东投票

权、以中国重工股东身份采取任何行动时,中船重工与投资人应事

先进行沟通协商,投资人应按中船重工的决定行使股东投票权及作


                              26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相应行动(以中国重工股东之身份)。

     (3)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不参与中国重工的企业生产经

营,包括不干预企业在军品方面的投入,不干预企业接受国家军品

订货,不干预企业在人员、设备设施、资源等方面优先安排,不干

预企业承接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4)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

规,落实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

秘密安全。

     (5)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不谋求提名或选派中国重工的董

事、监事。

     (四)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其公章后生效。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拟实行市场化债转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

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

也是以此为契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的重

要举措。在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受到全球经济形势、

航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多重周期性不利影响的背景下,通

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杠杆率得到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和资金成

本有效减少,为企业未来的技术研发、产品拓展、产业升级赢得发

展机遇;将进一步优化军工布局,增强军工建设能力,聚力兴装强


                              2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军,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值;有利于提升持续健康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

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中国重工仍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对标

的公司相关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变化。本次关联交易将有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

升盈利能力。随着标的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杠杆率的降低、财务

费用的减少,其经营状况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对于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

续健康发展能力。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
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2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改善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武船重工”,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合称为“标的公司”)

的资产负债状况,武船重工拟引进新股东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以

下简称“武船重工本次增资”),详情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近年来受到全球经济形势、航

运市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多重周期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面临资

产负债率高企、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给其生产经营

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并有效降低标的公司

杠杆率,增强其资本实力,减轻财务压力,提升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中国重工拟在标的公司层面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八家

投资机构(以下简称“投资人”)以“收购债权转为股权”及“现金增资

偿还债务”两种方式同时对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2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船重工”)和武船重工两家标的公司进行增资。

      武船重工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船舶与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也

是军民融合型的国家重点保军企业,主营业务为海洋防务装备、海洋

运输装备、海洋开发装备、海洋科考装备的研发制造等。

      投资人合计对武船重工出资 539,000.0000 万元。2017 年 8 月 15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重工签署《债转股协议》,

以武船重工或武船重工合并报表的附属企业的金融机构贷款债权(以

下简称“转股债权”)向武船重工增资,出资金额合计 188,400.0000 万

元;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

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基金(有限合伙)分别与中国重工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分别以现

金对武船重工进行增资,出资金额合计 350,600.0000 万元,武船重工

所获现金增资用于偿还债务。各投资人出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        188,400.0000
                    债权出资金额小计                      188,400.0000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189,079.1425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52,374.9225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现金         47,269.7856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现金         18,151.5977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金         16,544.4250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现金         27,180.1267
                    现金出资金额小计                      350,600.0000
                          合计                            539,000.0000

                                  3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投资人对武船重工、大船重工两家标的公司合计出资金额为

人民币 2,186,800.0000 万元(最终金额以主管部门核准确定的金额为

准),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标准,对公司而言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标的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有权选择向投资人定向发行股份

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根据本次增资的有关协议,投资人对标

的公司增资后将在标的公司层面成为中国重工的一致行动人、在中国

重工层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

重工”)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10.1.6 条的规定,本次增资的投资人属于中国重工的关联方,本

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不包括武船重工及大船重工本次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

易”)在内,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的投资人之间

均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186,8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8.6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介绍

      (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侯建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625,669.0035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
                           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
                           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
                           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
                           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
       经营范围
                           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
                           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9 年 4 月 19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不良资产经营业务、

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业务。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总

资产为人民币 11,744.8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479.70 亿元;2016


                                              3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16.57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59.82 亿元。以

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东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200,000 万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注册地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
                           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
                           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
       经营范围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
                           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
                           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经营期限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8 日


      2、股权结构图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立足于运用市场机制

推进国家战略实施,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运作,在回报良好的前

                                               3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下,主要投资于中央企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项目,并通过对资

本的专业化管理、市场化流动,助力中央企业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

局结构,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7.5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5.98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86 亿元。以上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

      (三)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朱碧新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702 室
                           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经营范围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


      2、股权结构图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 7 家股东的具体持股情况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
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投资有限公司均持有中国国有企业结构
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82%的股份,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国有企业
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0.76%的股份。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

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62.32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62.12 亿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94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0.12 亿元。以

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082.26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11.34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19.71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4.75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3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明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6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
                           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
                           务的续期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
       经营范围            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
                           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6 年 8 月 22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

收费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资产为

人民币 33,567.92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005.78 亿元;2016 年实现

营业收入人民币 6,963.43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74.70 亿元。以上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

      (五)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36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朱可炳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36,895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西区
                           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除经纪),产权经纪。
       经营期限            1994 年 11 月 21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长期股权投资、证券投资业务。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50.4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20.83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0.32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20.41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六)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3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           张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 10128 号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
       注册地址
                           西座二楼 214 室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
                           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在不良资产业务项下,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收购本外币不良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
                           售;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以及相关的实业投资;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金融信息咨
                           询,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
                           和关闭清算业务;破产管理;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
                           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3 月 10 日至长期


      2、股权结构图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收购、受托经

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

置。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之控股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882.71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84.48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05


                                              3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45.19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七)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建恒)
        出资额             人民币 3,020,000 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75(仅
       注册地址
                           限办公用途)(JM)
                           资本市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 年 8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


      2、股权结构图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具体出资结构如下:




注:12 家有限合伙人具体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
珠西航天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理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持有
国华基金 16.56%份额;北京中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均持有国华基金 3.31%份额;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方工
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均持有国华基金 1.66%份额;中兵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国华基金 0.99%、0.83%份额。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专注于挖掘军工装备信息化和结构

                                               3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升级、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国企改革、军民融合项目、军工资产

证券化领域的投资和资本运作机会,结合成长期投资、产业投资和

并购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从而获得不同阶段的投资收益。

     4、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伙)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8.39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8.39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21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0.04 亿元。以上财

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0.85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0.80 亿元;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17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0.09 亿元。以

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武船重工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船重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
                 杨志钢
 人
 注册资本        288,9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武昌区张之洞路 2 号
                 各类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改装
                 和修理;桥梁、建筑及其他设施钢结构的设计、制造与安装;
                 水利工程成套设备的制造与安装;石油、化工、冶金等各类压
 经营范围        力容器和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与安装;交通工程装备的制造
                 与安装;能源工程装备的制造与安装;起重设备的制造与安装、
                 环保设施设备的制造与安装;矿山机械、农用机械等各类机械
                 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金属铸锻加工;玻璃钢制品和其他非金

                                      4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属材料的制造加工;物理化学特性及计量器具检测;计算机服
                 务和软件业;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
                 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空调、冷藏工程的设计、制
                 造和安装;建筑工程设计(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核定
                 的期限、范围一致)(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凭许可证
                 经营)
 经营期限        1990 年 7 月 4 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        中国重工持股 100%

      (二)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武船重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753,646.94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69,689.78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

币 1,225,058.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4,487.67

万元。

      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武船重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740,469.35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74,562.92 万元,2017 年 1-4 月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 254,071.5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360.76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4 月审计报告》 致同专字(2017)

第 110ZA4347 号)。

      (三)主营业务情况

      武船重工前身为“武昌造船厂”,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造修船及海洋

工程制造企业之一,业务领域涵盖舰船制造及修理改装产业、海洋经


                                      4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济产业、能源交通装备及科技产业三大板块。

      武船重工为国家重点军工企业,是我国现代化的水下、水面舰艇

制造基地,主要军工产品包括常规潜艇、护卫舰、登陆舰等,形成了

完整的军工建造规范和自主创新的工艺体系,为我国海军装备换代升

级和国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方面,武船重工是我国主要的公务船、工

程船建造基地,也是国际知名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供应商。具有各类

公务船、工程船、运输船、海洋工程船、散货船、客滚船的设计建造

能力;承担建造的巴西石油公司水下浮体项目、CJ46 钻井平台、50000

吨半潜船、世界顶级海洋工程模块 YAMAL、LNG 模块等高端海洋工

程项目使武船重工成功迈入世界海洋工程装备高端行列。

      (四)增资方式

      投资人以债权及现金合计 539,000.0000 万元对武船重工进行增

资,根据对本次增资前中国重工所持有武船重工 100%股权评估的价

值确定本次增资中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增资价格为 3.2948 元,增资

后 武 船 重 工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目 前 的 288,900.0000 万 元 增 加 到

452,491.1129 万元。

      各投资人出资情况及增资前后武船重工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形式               所持注册资   股权比   所持注册资     股权比


                                        4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           例            本            例
中国船舶重工       不适
                             不适用       288,900.0000   100.00%    288,900.0000     63.85%
股份有限公司       用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债权    188,400.0000              -          -    57,181.0125     12.64%
公司
中国国有资本
风险投资基金       现金    189,079.1425              -          -    57,387.1380     12.68%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
结构调整基金       现金     52,374.9225              -          -    15,896.2372      3.51%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
                   现金     47,269.7856              -          -    14,346.7845      3.17%
(集团)公司
华宝投资有限
                   现金     18,151.5977              -          -     5,509.1652      1.22%
公司
深圳市招商平
安资产管理有       现金     16,544.4250              -          -     5,021.3745      1.11%
限责任公司
国华军民融合
产业发展基金       现金     27,180.1267              -          -     8,249.4010      1.82%
(有限合伙)

         合计              539,000.0000   288,900.0000   100.00%    452,491.1129   100.00%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价格根据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确定,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

为评估基准日,对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评

估结果已经有权机构进行备案。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昌船舶重工集团

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7)第 0656 号),

武船重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53,552.21 万元,剔除国有独享资本公

积的影响后中国重工所持有的武船重工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951,862.21 万元,并以此折算中国重工在增资后武船重工的持股比例。


                                             4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本次增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17 年 8 月 15 日,投资人分别与中国重工签署了本次增资的《投

资协议》/《债转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主体

     武船重工本次增资相关合同主体包括中国重工及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

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二)增资方案

     中国重工分别与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债转股协议》,投资

人按同一价格对武船重工共同进行增资,出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39,000 万元(以下简称“投资人出资总金额”,以主管部门核准确定

的金额为准)。

     中国重工在本次增资后对武船重工的出资金额按照中国重工所

持有的武船重工 100%股权于本次增资基准日(2017 年 4 月 30 日)

的评估值(以下简称“中国重工股权评估值”)计算,本次增资完成后

中国重工持有武船重工的股权比例=中国重工股权评估值/(投资人出

资总金额+中国重工股权评估值)。

     投资人以转股债权或现金向标的公司增资。投资人在本次增资

后对武船重工的出资金额,对于以转股债权出资的投资人按照该转

股债权的本金计算,对于现金出资的投资人按照其实际认缴金额计


                                4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算。武船重工本次增资完成后每一投资人持有武船重工的股权比例=

该投资人出资金额/(投资人出资总金额+中国重工股权评估值)。

     (三)一致行动安排

     1、标的公司层面一致行动安排

     投资人对标的公司增资后将在标的公司层面成为本公司的一致

行动人,具体包括:

     (1)投资人应确保与中国重工在标的公司股东会表决的过程中

保持一致行动;投资人不参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不干预标的

公司在军品方面的投入,不干预标的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不干

预标的公司在人员、设备设施、资源等方面优先安排,不干预标的

公司承接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不向标的公司选派董事、监事。

     (2)投资人行使股东知情权应受限于标的公司涉军保密的有关

限制,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保密责任,接受有关

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2、中国重工层面一致行动安排

     为保持中船重工对中国重工的控股权,投资人同意在持有标的

公司股权期间作为中船重工的一致行动人。在投资人接受中国重工

向其定向发行的中国重工股票为对价收购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的情况下,投资人与中船重工的一致行动关系应持续有效至其取得

中国重工股票之日(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为

准)起 36 个月届满日止。投资人作为中船重工的一致行动人,应按

照中船重工的决定行使股东投票权。具体包括:


                              45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需在重大国家利益问题上无条件

维护国家利益。

     (2)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将除股票收益权以外的所有权利

委托给中船重工,确保在中国重工的公司决策上与中船重工保持一

致。中船重工应确保投资人作为股东的知情权,在行使股东投票

权、以中国重工股东身份采取任何行动时,中船重工与投资人应事

先进行沟通协商,投资人应按中船重工的决定行使股东投票权及作

出相应行动(以中国重工股东之身份)。

     (3)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不参与中国重工的企业生产经

营,包括不干预企业在军品方面的投入,不干预企业接受国家军品

订货,不干预企业在人员、设备设施、资源等方面优先安排,不干

预企业承接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4)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

规,落实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

秘密安全。

     (5)在一致行动期内,投资人不谋求提名或选派中国重工的董

事、监事。

     (四)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其公章后生效。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拟实行市场化债转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


                               46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也是

以此为契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举

措。在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行业受到全球经济形势、航运市

场形势和国际原油价格等多重周期性不利影响的背景下,通过本次交

易,标的公司的杠杆率得到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有效减少,

为企业未来的技术研发、产品拓展、产业升级赢得发展机遇;将进一

步优化军工布局,增强军工建设能力,聚力兴装强军,为国防现代化

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升持续健

康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中国重工仍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对标的

公司相关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化。本次关联交易将有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

利能力。随着标的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杠杆率的降低、财务费用的

减少,其经营状况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能力。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
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