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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8-07-0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姚祖辉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

    2 、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姚祖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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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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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江              李纪南              3 iIk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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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奎              韩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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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7月 06 04:41 P Fax                                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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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长江                    李纪南


                                                  毕凉‘
                                                                  土永利




                          张金奎                    韩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