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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唐发电: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2017-10-31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
称“告知函”),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
券”、“保荐机构”)会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发电”、
“申请人”、“公司”)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本告知函回复所用释义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保持一致,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告知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宋体、加粗


    本告知函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1
                                                                目录
问题一、申请人对剥离的煤化工业务子公司担保金额较大,占净资产比例较高。
且相关业务剥离后,相关担保由对内担保变为对关联方的外部担保,请申请人补
充说明由对内担保转为对外担保是否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被担保方是否具备
履约能力,申请人是否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申请人为降低
担保风险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具有逐步降低担保金额或解除相关担保的计划。
........................................................................................................................................ 3
问题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
性。.............................................................................................................................. 10
问题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各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远大于募投
资金投入金额的考虑。.............................................................................................. 14
问题四、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的
原因以及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20
问题五、申请人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多次因环保违法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其环保设施是否全面达标,受到处罚后是否及时对控股子公司
进行整改,情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4




                                                                    2
    问题一、申请人对剥离的煤化工业务子公司担保金额较大,占净资产比例
较高。且相关业务剥离后,相关担保由对内担保变为对关联方的外部担保,请
申请人补充说明由对内担保转为对外担保是否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被担保
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申请人是否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申请人为降低担保风险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具有逐步降低担保金额或解除相
关担保的计划。
    回复:
    一、由对内担保转为对外担保是否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一)担保事项属于煤化工交易的内容之一
    申请人剥离煤化工资产涉及担保事项,属于申请人煤化工资产交易暨关联交
易的内容之一。
    申请人就向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新能化”)转让其煤化工及关
联项目(下称“该交易”),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与中新能化签订《煤化工及关
联项目转让协议》(下称“转让协议”),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中新能化将通过替换担保或其他一切方式解除申请人对转让范围内
煤化工及关联项目的借贷担保义务,如上述期限届满时上述担保变更工作仍未全
部完成,中新能化应就未完成变更部分的向申请人(含其控制的关联方)提供反
担保。在申请人上述煤化工及关联项目转让完成后,针对中新能化尚未完成替代
担保的原申请人(含其控制的关联方)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转变为申请
人(含其控制的关联方)向关联方提供的对外关联担保。
    (二)对外担保的法规要求
    (1)《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
“一、(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三)应
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4、对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6 条规定,“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


                                    3
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第 9.11 条规定,“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三)审批程序
    上述对外关联担保作为该交易的重要内容之一,申请人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
批程序,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已就该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该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申请人独立董事姜国华、冯根福、罗仲伟、
刘熀松及姜付秀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申请人与中新能化签署该交易协议,
对申请人煤化工业务板块实施资产转让,有利于申请人财务经营上的大额减亏,
有利于降低申请人财务风险,有利于申请人健康持续发展,符合申请人和股东的
利益。
       2、通过董事会审议
    2016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煤化工及关联项目转让协议的议案》,申请人时任
关联董事陈进行、胡绳木、吴静、梁永磐已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申请人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公告了《董事会决议公
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等有关事项。
       3、独立董事就该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该交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申请人独立董事姜国
华、冯根福、罗仲伟、刘熀松及姜付秀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构成申
请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
       4、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8 月 31 日,申请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并作
出《关于同意与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煤化工及关联项目转让协议的决议》,
同意该交易过渡期间对申请人的担保安排,同意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关联股
东大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表决,该项决议已由有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4
      综上,在申请人剥离煤化工资产过程中,有关对内担保转为对外担保已经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履约能力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中
新能化签署《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
权、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褐煤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内蒙古
大唐国际锡林浩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
业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以及内蒙古克什克腾电源前期项目资产,以人民币 1 元为
对价有条件转让给中新能化。
      上述协议项下交易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完成,被担保公司成为中新能化的附
属子公司。被担保方的履约能力除了取决于被担保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外,还取
决于中新能化的资产整合能力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协调能力。
      (一)中新能化的基本情况
      中新能化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中新能化的
经营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
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6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与中新能化签署《转让协议》。届时,中新能化
系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
      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为了尽快盘活煤化工资产,中新能化积极
引入其他股东。2016 年 12 月,大唐集团将持有的中新能化 65%股权分别划转至
中国国新、诚通集团两家运营公司。截止本告知函回复之日,中新能化的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                                 股权比例

      国新博远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35%

       北京诚通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35%

      (二)申请人煤化工资产剥离后既往已经发生的对煤化工公司的担保明细
 序         担保合同       债务人    债权人   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金额   是否按比例

                                        5
号                                                                                                担保



                                               中国建设
     《<2009 穗建东基建贷
                                               银行股份
     03 号>固定资产贷款合
                                               有限公司
     同之保证合同》(编号:
                                               广州东山
     2011 穗建东保证 181 号)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
                                    大唐内蒙   支行
                                                          2009 穗建东基建贷 03 号)、
                                    古多伦煤
1                                                         《2009 穗建东基建贷 03 号》          是(60%)
                                    化工有限
     《<2009 穗建东基建贷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责任公司
     03 号>固定资产贷款合                      中国建设   700,000 万元
     同之保证合同》(编号:                    银行股份
     《2009 穗建东基建贷 03                    有限公司
     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补                    广州越秀
     充协议变更协议之保证                      支行
     合同)
                                                          《 售 后 回 租 合 同 》( 编 号 :
                                                          DTDL201506001 号),60,000
                                                          万元;
     《保证合同》 编号:2015                              《 售 后 回 租 合 同 》( 编 号 :
     信 营 银 保 字 第 000610                             DTDL201506002 号),140,000
     号)                                                 万元;
                                                          《 售 后 回 租 合 同 》( 编 号 :
                                    大唐内蒙   中信银行
                                                          DTDL201507001 号),200,000
                                    古多伦煤   股份有限
2                                                         万元;                               是(60%)
                                    化工有限   公司总行
                                                          《 售 后 回 租 合 同 》( 编 号 :
                                    责任公司   营业部
                                                          DTDL201507002 号),100,000
                                                          万元;
     《保证合同》 编号:2015
                                                          《 售 后 回 租 合 同 》
     信 营 银 保 字 第 000725
                                                          DTDL201508001 号,300,000
     号)
                                                          万元;
                                                          共 5 份《售后回租合同》,金
                                                          额合计 800,000 万元
                                               中国农业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基本建
                                    大唐呼伦   银行股份
     《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                         设 项 目 类 )》( 编 号 :
3                                   贝尔化肥   有限公司                                        是(100%)
     22100120140025905)                                  22101200900001114),99,900
                                    有限公司   吉林市分
                                                          万元
                                               行
                                    内蒙古大   中国建设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唐国际锡   银行股份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编
4    号:建蒙锡担保(2008) 林浩特矿           有限公司   号:建蒙锡贷(2009)1 号), 是(100%)
     3-1 号)                       业有限公   锡林郭勒   50,000 万元
                                    司         分行




                                                      6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
      《保证担保合同》 编号: 大唐能源     公司(华    《委托贷款合同》(编号:平
 5    华证 229 保字 20151124   化工有限    证 价 值    银穗综拓委贷字 20151117 第   是(100%)
      第 1 号)                责任公司    229 号 定   001 号),400,000 万元
                                           向资产管
                                           理计划)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
      《保证担保合同》 编号: 大唐能源     公司(华    《委托贷款合同》(编号:平
 6    华证 230 保字 20160129   化工有限    证 价 值    银穗综拓委贷字 20160125 第   是(100%)
      第 1 号)                责任公司    230 号 定   001 号),200,000 万元
                                           向资产管
                                           理计划)
     注:上表数据为截至 2016 年年末数据。
     (三)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度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976,932,468.42               23,172,793,122.48               23,312,621,409.30
  负债        25,295,655,727.50               29,771,215,627.02               24,404,734,556.28
营业收入          454,131,563.64                 554,459,787.66                  581,965,512.59
  净利润       -1,227,649,107.53              -1,487,263,035.67               -3,398,309,130.77
     注: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净利润-12.28
亿元,同比减亏 2.60 亿元。
     2、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度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319,154,402.04               2,442,127,678.35                 2,364,498,778.29
  负债          3,077,737,983.22               2,043,536,671.59                 3,016,789,492.77
营业收入          174,925,587.27                 150,518,794.10                   299,985,389.08
  净利润         -106,292,866.70                -143,126,759.02                  -327,218,911.87
     注: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系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5 亿元,同
比增长 16.22%;实现净利润-1.06 亿元,同比减亏 0.37 亿元。


                                                7
    3、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度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710,462,852.43        14,273,833,276.08       14,490,717,681.05
  负债          14,365,998,102.15        15,964,988,207.11       13,922,622,173.70
营业收入           231,648,216.32           169,343,378.00           251,475,673.15
  净利润          -248,730,678.83          -384,728,685.57          -697,902,361.10
    2017 年上半年度,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2
亿元,同比增长 36.79%;实现净利润-2.49 亿元,同比减亏 1.36 亿元。
    4、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2016 年度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0,139,225,238.05        67,708,497,617.89       70,084,998,970.99
  负债          66,395,416,923.49        66,927,198,796.11       64,658,690,038.29
营业收入          1,514,071,451.68        1,504,364,930.31        2,511,102,287.57
  净利润         -1,685,721,685.96       -2,243,286,790.87       -5,016,277,965.85
    2017 年上半年度,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4 亿元,同
比增长 0.65%;实现净利润-16.86 亿元,同比减亏 5.58 亿元。
       (四)被担保公司改革脱困进程
    目前,在国资委、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调下,在中新能化股东的大力
支持下,大唐煤化工项目改革脱困及债务重组进程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争取通
过 3-5 年时间,实现各项目稳产达产,扭亏为盈。被担保公司的改革脱困进展如
下:
    1、煤化工板块多项技术经济指标得到了较大改善。呼伦贝尔化肥 3 月份生
产尿素 2.96 万吨,产量刷历史记录;2017 年一季度累计产出尿素 8.06 万吨,为
设计值的 107%,同比增长 19.1%。多伦煤化工经过停车检修,隐患排查,目前
开车顺利,首次生产出抗冲聚丙烯产品,最高日产量超过 1,160 吨,平均生产负
荷达到 85%,运行状态为投产以来最好水平。被担保公司技术经济指标的改善直
观地反映在被担保公司的经营业绩上,2017 年上半年,四家被担保公司同比大
幅减亏。
    2、中新能化在全系统内开展减员增效提质工作,中新能化合计减员 2,844


                                        8
名,降本增效效果明显。其中,总部 14 个部门精简至 9 个部门,员工减少至 49
人,降低约 30%;多伦煤化工通过减少管理部门和干部职数,管理分厂由 29 个
减少至 18 个,管理人员由 452 人压缩至 303 人,降低约 33%,每年降低人工成
本约 1.1 亿元。为了进一步提升中新能化的人才队伍质量,在国资委协调下,从
神华集团等企业调入专业人才 30 多人,其中 7 名专家在中新公司领导班子任职,
4 人兼任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中新能化管理和技术力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3、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国资委、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在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下
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债务人召集全体债权人成立了债委会,正紧密推进债务重组
工作,煤化工板块的债务压力得到明显缓解。
    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在中新能化各位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煤化工板
块各利益相关方的通力合作下,被担保方的履约能力正在逐步改善。
    三、申请人是否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申请人业已制定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指派财务
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各单位担保工作。
    申请人每月获取被担保人以报表形式上报的担保余额,并对被担保单位以及
担保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状况及主债务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密切跟踪被
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对于财务状况恶化的被担保方,严格限制新增担
保。自申请人转让上述煤化工资产后,对于上述煤化工资产,申请人无新增担保
发生。
    四、申请人为降低担保风险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具有逐步降低担保金额
或解除相关担保的计划。
    自申请人转让上述煤化工资产后,对于上述煤化工资产,申请人的担保金额
逐年降低,由 2016 年 9 月的 181.43 亿下降至 2017 年 9 月的 140.30 亿元。
    申请人为降低担保风险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取得反担保函。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与中新能化签署了《转让
协议》,该协议项下之交易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完成。根据该协议约定,中新
能化应就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为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
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及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各类形式的担保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如担保变更工作于 2016 年 12


                                     9
月 31 日仍未完成变更的,中新能化就未完成变更部分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反
担保。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新能化已向申请人出具共计 4 份反担保承诺函,
就前述未完成担保变更部分向申请人提供反担保。
      2、明确约定违约条款。根据《转让协议》,如发生交割日后申请人须履行担
保义务之情形,中新能化应替代申请人向债权人/担保权人进行偿付,避免申请
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否则,申请人在向第三方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向中新能化
进行追偿,届时申请人除有权要求中新能化支付申请人为履行担保责任而实际支
付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主张中新能化支付该款项自申请人实际支付日至获偿日
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如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申请人由此遭受的损失,申请人有权就超出部分要求中新能化赔偿。中新
能化应在申请人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书面通知要求进行支付。
      截止本告知函回复之日,中新能化及其利益相关方正在紧密推进债务重组事
宜。申请人签订的担保协议作为被担保方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随着债务重组的
持续推进从而有利于申请人担保风险的降低或者减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履行了对内担保转为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被担保方的履约能力逐渐改善,申请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偿债能
力,采取了要求提供反担保以及约定违约责任等措施降低担保风险,被担保方
持续推进重组事宜有利于申请人担保风险的降低或者减少。


      问题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
合理性。
      回复:
      一、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申请人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之“公用事业-电力-火电”全部上市公司的平
均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对比情况如下表: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000027.SZ     深圳能源                 63.56%                59.21%
  2      000531.SZ     穗恒运 A                 54.00%                53.37%
  3      000539.SZ     粤电力 A                 58.84%                58.49%
  4      000543.SZ     皖能电力                 46.50%                45.07%


                                    10
  5      000600.SZ      建投能源                    54.87%                 54.61%
  6      000720.SZ      新能泰山                    79.51%                 77.56%
  7      000767.SZ      漳泽电力                    79.21%                 76.79%
  8      000875.SZ      吉电股份                    72.20%                 71.40%
  9      000899.SZ      赣能股份                    39.29%                 36.99%
 10      000958.SZ      东方能源                    57.79%                 51.22%
 11      000966.SZ      长源电力                    62.01%                 60.29%
 12      001896.SZ      豫能控股                    61.29%                 65.88%
 13      600011.SH      华能国际                    76.77%                 68.73%
 14      600021.SH      上海电力                    72.32%                 71.46%
 15      600023.SH      浙能电力                    37.42%                 37.35%
 16      600027.SH      华电国际                    73.80%                 73.14%
 17      600098.SH      广州发展                    47.56%                 47.75%
 18      600396.SH      金山股份                    78.80%                 78.52%
 19      600452.SH      涪陵电力                    74.56%                 76.18%
 20      600483.SH      福能股份                    43.26%                 41.14%
 21      600578.SH      京能电力                    52.69%                 54.66%
 22      600642.SH      申能股份                    39.19%                 38.78%
 23      600726.SH      华电能源                    82.88%                 83.90%
 24      600744.SH      华银电力                    81.09%                 78.88%
 25      600780.SH      通宝能源                    60.53%                 61.14%
 26      600795.SH      国电电力                    73.42%                 72.66%
 27      600863.SH      内蒙华电                    65.14%                 65.97%
 28      601991.SH      大唐发电                    74.28%                 74.88%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62.96%                 62.00%
         大唐发电(发行前)                         74.28%                 74.88%
         大唐发电(发行后)                         69.40%                 70.00%
    注:穗恒运 A、东方能源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加入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之“公用事业-电力-
火电”行业。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88%和 74.28%,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申请人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为满足发展壮大需要,项目投资支出较多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
[2015]51 号),电力建设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 20%,申请人多数电力建设项目
按照 20%资本金、80%借款实施,此外,电力建设项目资产规模大、投资支出多、
投资周期和回收周期长,导致电力生产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
      最近三年及一期,按照申请人发展战略和发展需要,申请人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累计金额达 593.00 亿元,主要包括甘孜

                                         11
     3,450MW 水电站项目、煤化工有关项目支出(现已剥离)、技改支出等。为满足
     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申请人借入的债务性资金较多。
           (二)多年未进行股权融资
           申请人自 2011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 67.40 亿元以来,未进行股
     权再融资,期间主要依赖于银行借款等债务性融资,2011 年末以来,申请人主
     要带息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短期借款          240.43          110.10       147.86        137.53       182.39          222.40        215.24
长期借款          913.52          901.66      1,300.61      1,376.92     1,380.54       1,294.46       1,176.54
应付债券          154.35          154.27       154.10        153.94       144.18          144.05          89.37
长期应付款            83.94           93.31    194.85        113.80           89.98        72.02          58.27
   合计          1,392.24        1,259.34     1,797.42      1,782.19     1,797.10       1,732.93       1,539.42
资产负债率       74.28%           74.88%       79.12%        79.13%       78.08%         79.17%         79.28%
           申请人带息负债规模较大,且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多,申请人采取狠抓电量
     营销、财务管控等多种措施,仅能维持带息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基本稳定。2016
     年 8 月剥离经营业绩较差、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煤化工板块后,申请人的带息负债
     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有了明显的下降,但仍处于高位。
           (三)五大电力集团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同行业偏高
           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之“公用事业-电力-火电”上市公司中五大电力集团旗
     下公司与其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比较情况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所属集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000767.SZ       漳泽电力                  79.21%               76.79%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000875.SZ       吉电股份                  72.20%               71.40%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600021.SH       上海电力                  72.32%               71.46%
     中国国电集团             000966.SZ       长源电力                  62.01%               60.29%
     中国国电集团             600795.SH       国电电力                  73.42%               72.66%
     中国华电集团             600027.SH       华电国际                  73.80%               73.14%
     中国华电集团             600396.SH       金山股份                  78.80%               78.52%
     中国华电集团             600726.SH       华电能源                  82.88%               83.90%
     中国华能集团             600011.SH       华能国际                  76.77%               68.73%
     中国华能集团             600863.SH       内蒙华电                  65.14%               65.97%
     中国大唐集团             600744.SH       华银电力                  81.09%               78.88%
     中国大唐集团             601991.SH       大唐发电                  74.28%               74.88%
                               平均                                     74.33%               73.05%


                                                     12
                                              2017 年         2016 年
   所属集团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000027.SZ   深圳能源              63.56%         59.21%
                 000531.SZ   穗恒运 A              54.00%         53.37%
                 000539.SZ   粤电力 A              58.84%         58.49%
                 000543.SZ   皖能电力              46.50%         45.07%
                 000600.SZ   建投能源              54.87%         54.61%
                 000720.SZ   新能泰山              79.51%         77.56%
                 000899.SZ   赣能股份              39.29%         36.99%
                 000958.SZ   东方能源              57.79%         51.22%
非五大电力集团
                 001896.SZ   豫能控股              61.29%         65.88%
                 600023.SH   浙能电力              37.42%         37.35%
                 600098.SH   广州发展              47.56%         47.75%
                 600452.SH   涪陵电力              74.56%         76.18%
                 600483.SH   福能股份              43.26%         41.14%
                 600578.SH   京能电力              52.69%         54.66%
                 600642.SH   申能股份              39.19%         38.78%
                 600780.SH   通宝能源              60.53%         61.14%
                  平均                             54.43%         53.71%
   由上表可见,五大电力集团旗下火电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其他
公司平均水平。
    综上,由于申请人多数电力建设项目按照 20%资本金、80%借款实施,项
目投资支出较多,且多年来未进行股权融资,一定程度上依赖债务性融资,导
致申请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申请人资产负债
率高于平均水平,但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合理区间内;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中五大电力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相比,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与平均水平相
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多数电力建设项目按照 20%资本金、80%
借款实施,项目投资支出较多,且多年来未进行股权融资,一定程度上依赖债
务性融资,导致申请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申
请人资产负债率高于平均水平,但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合理区间
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五大电力集团旗下企业相比,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与平
均水平相当。




                                        13
    问题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各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远大
于募投资金投入金额的考虑。
   回复:

    一、各募投项目进度安排

   (一)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

   本项目已于2015年7月获得审批,本项目于2017年4月开工。根据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并结合申请人实际经营需要以及行业状况,本项目的进度安排如下:




                                 14
                              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45   48
         阶段

         项目审批

         规划、勘察设计

         办理征地、开工许可等各
         项施工手续

         设备招投标、订货

         初步设计、试桩、地基处
         理、施工图设计等

         土建施工

         设备到货安装

         劳动培训及试生产

         竣工验收及投入生产

    注:本投资进度仅为申请人结合现有情况拟定的初步计划,后续可能会根据实际建设及投产进度有所调整。

    本项目截至 2016 年末已投入 40,287 万元,剩余总投资 280,691 万元拟在两年内投入,计划第一年投入 250,037 万元、第二年投入
30,654 万元。以上为本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申请人将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投资计划安排。
    (二)江苏大唐国际金坛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15
    本项目已于2015年10月获得审批,本项目于2017年1月开工。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申请人实际经营需要以及行业状况,
本项目的进度安排如下:
                                   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
              阶段

              项目审批

              规划、勘察设计

              办理征地、开工许可等各
              项施工手续

              设备招投标、订货

              初步设计、试桩、地基处
              理、施工图设计等

              土建施工

              设备到货安装

              劳动培训及试生产

              竣工验收及投入生产

    注:本投资进度仅为申请人结合现有情况拟定的初步计划,后续可能会根据实际建设及投产进度有所调整。




                                                              16
    本项目截至2016年末已投入41,306万元,剩余总投资204,425万元拟在两年内投入,计划第一年投入79,466万元、第二年投入124,959
万元。以上为本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申请人将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投资计划安排。
    (三)广东大唐国际高要金淘热电冷联产项目

    本项目已于2012年11月获得审批,本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申请人实际经营需要以及行业状况,
本项目的进度安排如下:

                           月
                                4   8   12   16   20   24   28   32   36   40   44   48   52   56   60   64   68
       阶段

       项目审批

       规划、勘察设计

       办理征地、开工许可等各
       项施工手续

       设备招投标、订货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试桩、桩型论证、设计变
       更、软基处理

       土建施工




                                                            17
       设备到货安装

       劳动培训及试生产

       竣工验收及投入生产




    注:本投资进度仅为申请人结合现有情况拟定的初步计划,后续可能会根据实际建设及投产进度有所调整。

    本项目截至 2016 年末已投入 48,465 万元,剩余总投资 224,947 万元拟在两年内投入,计划第一年投入 143,078 万元、第二年投入
81,869 万元。以上为本项目的资金投入计划,申请人将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投资计划安排。




                                                            18
    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远大于募投资金投入金额的考虑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远大于募投资金投入金额主要系募投项目总投资为实施
项目的所有投资费用的总和,为了保证投资收益水平,大唐国际对每个电厂投资
项目按照一定的资本金比例进行投资,剩余金额通过银行借款等其他方式筹措,
本次募投的资本金需求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本次拟
               项目总投    资本金   项目资本                  剩余资本金
  项目名称                                       年已投入资                 投入募
               资(注)    比例     金需求                        需求
                                                   本金                     集资金
辽宁葫芦岛热
                 332,830     35%    116,490.50        8,284    108,206.50   108,200
电
江苏金坛燃机     251,366     40%    100,546.40        8,261     92,285.40    92,200
高要天然气热
                 265,983     35%     93,094.10       14,997     78,096.90    78,000
电
    合计         850,179              310,131        31,542      278,589    278,400
    注:尽职调查报告中预计总投资与项目总投资存在微小差异,主要系预计总投资口

径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工程静态投资+铺底生产流动资金,而上表中的项目总投资口

径为大唐发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投资的实际情况调整后的项目

总投资。

    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按照如下逻辑测算:
    按照项目总投资×资本金比例-截至 2016 年已投入的资本金得出剩余资本金
需求,将剩余资本金金额去除尾数取整后得到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资本金需求相匹配。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申请人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
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申请人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申请人将根据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9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了项目投资进度计
划,本次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计划分步投入到各个募投项目中,申请
人将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投资计划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大于募投资金投入金额主要系募投项目总投资为实
施项目的所有投资费用的总和,为了保证投资收益水平,大唐国际对每个电厂
投资项目按照一定的资本金比例进行投资,剩余金额由银行借款等其他方式筹
措,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资本金需求相匹配。


    问题四、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大幅下
滑的原因以及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回复:

    一、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

    (一)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
    (1)申请人 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变化情况
          项目              2017 年上半年       2016 年上半年        同比变化幅度
电力销售收入(万元)              2,713,037              2,506,241          8.25%
电力销售成本(万元)              2,234,387              1,635,360          36.63%
电力销售毛利率                      17.64%                 34.75%          -49.23%
煤折标准煤价(元/吨)                595.25                342.33           73.88%
平均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370.08                377.18            -1.88%
    通过分析 2017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申请人 2017 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
售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主要系发电用煤价格上涨所致。
    申请人 2017 年上半年累计完成上网电量约 857.7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33%,电力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8.25%,但最近一年受煤炭市场行情影响,发电
标准煤均价由 2016 年上半年的 342.33 元/吨上涨至 2017 年上半年的 595.25 元/
吨,同比上涨 73.88%,申请人电力销售成本的同比涨幅超过电力销售收入的同
比涨幅,最终造成申请人 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
    (2)申请人与同行业类似规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财务指标对比情况
    ①华能国际(股票代码:600011)
                                                                          单位:万元
      项目                                    华能国际


                                     20
                    17 年上半年             16 年上半年        同比变化幅度
主营业务收入               7,023,272               6,364,213            10.36%
主营业务成本               6,250,456               4,514,203            38.46%
主营业务毛利率               11.00%                  29.07%            -62.15%
    ②华电国际(股票代码:600027)
                                                                      单位:万元
                                             华电国际
      项目
                    17 年上半年             16 年上半年        同比变化幅度
主营业务收入               3,642,350               2,937,419            24.00%
主营业务成本               3,334,965               2,139,942            55.84%
主营业务毛利率                8.44%                  27.15%            -68.92%
    ③国电电力(股票代码:600795)
                                                                      单位:万元
                                             国电电力
      项目
                    17 年上半年             16 年上半年        同比变化幅度
主营业务收入               2,842,312               2,789,872             1.88%
主营业务成本               2,317,809               1,884,953            22.96%
主营业务毛利率               18.45%                  32.44%            -43.11%
    ④大唐发电(股票代码:601991)
                                                                      单位:万元
                                             大唐发电
      项目
                    17 年上半年             16 年上半年        同比变化幅度
主营业务收入               2,980,648               2,900,998             2.75%
主营业务成本               2,531,018               2,082,161            21.56%
主营业务毛利率               15.08%                  28.23%            -46.56%
    通过对比申请人与五大电力集团核心上市公司 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财务
数据,受煤炭市场行情影响,2017 年上半年五大电力集团核心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华能国际、华电国际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幅度分别达到 62.15%、68.92%。
    综上,申请人 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是由
于受行业上游原材料行情影响,申请人 2017 年上半年发电标准煤均价同比上涨
73.88%,进而导致申请人电力销售成本的同比涨幅超过电力销售收入的同比涨幅
造成。

    二、毛利率大幅下滑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申请人 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下降的原因系上游原材料发
电用煤价格大幅上涨所致,属于行业性波动,针对煤价波动对电厂类募投项目的

                                       21
实施影响分析如下:
    (一)发电用煤的价格大幅上涨属于短期性现象
                     秦皇岛港动力煤(Q5,000)价格走势




    发电用煤价格从 2016 年下半年开始上涨,此轮煤价上涨,既是国家去产能、
控产量政策效果的显现,也有阶段性、偶发性因素叠加造成的非理性上涨成分。
2016 年下半年以来,全社会用电量出现稳定恢复态势,火电发电需求增加,燃
煤机组用煤量的需求增加。另外,除了火电用煤之外,受房地产和基建投资增长
的驱动,钢铁、建材等用煤行业的需求也在增加。几个恢复性需求的集中出现,
造成了煤炭供求偏紧、价格上涨的情况。
    长远看,我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依然严重,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以及行业内
部结构性矛盾长期存在。随着先进产能释放到位和铁路煤炭运量大幅增加,以及
中间商囤煤逐步投放市场,市场有效供给将稳步增加,煤炭价格持续上升没有基
础,脱离供需基本面的非理性上涨不可持续。煤价周期性上涨将不会给募投项目
实施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电源品种多样化
    本次三个电厂建设募投项目中江苏大唐国际金坛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广东大
唐国际高要金淘热电冷联产项目为燃机发电项目,燃机发电项目主要原料为天然
气,而长期以来天然气市场价格较为稳定,以下为 2011 年以来工业用天然气市


                                    22
场平均价格走势:
           2011 年至今工业用天然气平均价格走势(元/立方米)




    我国天然气产业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运输和下游销售三个环节,其中上游价
格是由国家发改委制定,下游销售价格由地方发改委制定。上图可见,天然气市
场价格长期以来平稳运行,电厂项目经营业绩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小。
    因此,大唐发电通过电源项目的多样化亦可降低发电用煤价格波动给申请人
营业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针对煤价波动的应对措施
    1、签订中长期煤炭供应合同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
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改变了长期以来煤炭中长期合同定量不定价、没有
运力保障、没有履约保证的情况,对稳定煤炭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申请人将发
挥长协煤在保障供应和控制成本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做好长协煤订货工作。
严抓长协煤兑现,通过各层级积极开展长协煤催交催运,2017 年上半年长协煤
(含塔山、蔚州矿业自给煤)采购占比达到了 51%,比 2016 年下半年提高了 13
个百分点,进度兑现率达到 77%。
    2、提高燃料管理水平
    加大优质长协煤采购力度,积极开拓低价市场煤来源。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库


                                   23
存,适度利用废弃灰场等闲置场地提升存煤能力,有效平抑市场煤价波动。通过
配煤掺烧促进降低成本。通过制定行动计划,燃料与生产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
职,全力以赴深化配煤掺烧降低成本工作,通过掺烧实现对标煤单价降价的贡献
25 元/吨。此外,建立新经济煤源开拓激励机制,促进各企业发动积极开拓新经
济煤源。
    3、提高费用管理水平
    申请人将坚持精细化管理,真正实现前期、基建、生产、管理全过程的成本
压缩。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论证大修、技改项目的必要性,同时加强生产
费用日常管控,切实降低费用支出。抓好贷款结构优化调整,切实压降财务费用。
    综上,煤炭价格持续上升没有基础,脱离供需基本面的非理性上涨不可持续,
此外,申请人制订了包括签订中长期煤炭供应合同、提高燃料管理水平、提高费
用管理水平等措施降低煤价波动给募投项目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 2017 上半年主营业务电力销售毛利率大幅
下滑的原因主要系发电用煤价格上涨所致,发电用煤的价格大幅上涨属于短期
性现象,长远看,煤炭价格持续上升没有基础,脱离供需基本面的非理性上涨
不可持续,此外,申请人制订了包括签订中长期煤炭供应合同、提高燃料管理
水平、提高费用管理水平等措施降低煤价波动给募投项目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
煤价周期性上涨将不会给募投项目实施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五、申请人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多次因环保违法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其环保设施是否全面达标,受到处罚后是否及时对控
股子公司进行整改,情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环保设施情况

    经核查,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唐潮州”)、山西
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唐神头”)、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唐吕四港”)、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


                                   24
称“大唐乌沙山”)已根据环保法规相关要求建设发电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且
均已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已取得的验收文件如下:
序
               项目                                     环保验收批复
号
                            《负责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环验[2007]054 号);
            大唐潮州
1                           《关于广东大唐潮州三百门电厂一期工程 3#、4#机组(2*1000 兆瓦)
         (#1、#2、#3、#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1]113 号)
            大唐神头        《关于山西神头二电厂二期工程 2x500 兆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
             (#3、#4)       的函》(环验[2008]245 号)
            大唐吕四港      《关于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一期工程(4*600 兆瓦)竣工环境保护验
3
         (#1、#2、#3、#4)   收意见的函》(环验[2011]8 号)
            大唐乌沙山
4                           《负责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环验[2008]061 号)
         (#1、#2、#3、#4)
          经核查,截止本告知函回复签署日,除超低排放改造外,大唐潮州、大唐神
头、大唐吕四港、大唐乌沙山根据环保法规相关要求对各自全部机组实施了其所
必须的脱硫及/或脱硝、除尘改造并已验收投入使用,已取得如下验收文件:
    序
              项目          改造                         近期环境保护改造验收
    号
                                    《关于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机组脱硝技术
                                    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潮环验[2014]4 号)
                                    《关于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机组脱硝技术
                                    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潮环验[2013]25 号)
    1      大唐潮州         脱硝
                                    《关于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机组脱硝技术
                                    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潮环验[2013]7 号)
                                    《关于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机组脱硝技术
                                    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潮环验[2013]2 号)
                                    《关于神头第二发电厂 3、4 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竣工环境保
                            脱硫
                                    护验收的函》(晋环函[2010]1572 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 3#机组(500MW)烟气脱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晋环函[2013]1774 号)
                            脱硝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 4#机组烟气脱硝限期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2      大唐神头
                                    (晋环函[2014]978 号)
                                    《 关 于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神 头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 机 组
                                    (500MW)烟气除尘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晋环
                                    函[2014]125 号)
                            除尘
                                    《 关 于 山 西 大 唐 国 际 神 头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 机 组
                                    (500MW)烟气除尘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晋环
                                    函[2014]896 号)
                                    《关于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 炉、#2 炉脱
    3      大唐吕四港       脱硝    硝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意 见 的 函 》( 启 环 发
                                    [2013]52 号)

                                                   25
    序
             项目           改造                      近期环境保护改造验收
    号
                                    《关于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 炉脱硝改造
                                    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启环发[2013]30 号)
                                    《关于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 炉脱硝改造
                                    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启环发[2013]109 号)
                                    《关于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 机组除
                                    尘环保验收情况的函》(启环发[2014]156 号)
                            除尘
                                    《关于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 机组除
                                    尘环保验收情况的函》(启环发[2014]131 号)
                                    《关于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2 号、3 号燃
    4     大唐乌沙山        脱硝    煤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浙环竣验[2014]85 号)
    注:大唐潮州 1-4 号机组建设环保验收中硫化物、烟尘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大唐吕四港 1-4 号机组建设环保验收中硫化物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唐乌沙山 1-4 号机组建设环保验收中硫化物、烟尘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经核查,截止本告知函回复签署日,大唐潮州、大唐神头、大唐吕四港、大
唐乌沙山根据“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以及《关于关于实行燃煤电厂
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 号)规定进行超
低排放改造,其中,大唐潮州三台机组(#1、#3、#4)、大唐神头一台机组(#4)、
大唐吕四港全部四台机组(#1、#2、#3、#4)、大唐乌沙山全部四台机组(#1、
#2、#3、#4)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已取得相关环境验收文件;大唐神头(#3
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但尚未完成,大唐潮州(#2 机组)计划 2017
年底前开始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上述主体就超低排放取得环保验收文件的情况如
下:
序
              项目                                    环保验收批复
号
                             《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1 号机组等燃煤机组超
                             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787 号)、《关
            大唐潮州         于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等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
         (#1、#3、#4)      完成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6]809 号)、《关于茂名臻能热电
                             有限公司 7 号机组等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环境保护验收
                             的函》(粤环函[2017]461 号)
            大唐神头         《关于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500MW)机组超低
2
               (#4)          排放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晋环大气函[2017]586 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吕四港
3                            #1 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核查意见》、《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
         (#1、#2、#3、#4)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 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核查意见》、《江


                                                 26
序
          项目                                  环保验收批复
号
                        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 机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
                        造核查意见》、《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 机组大气
                        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核查意见》
                        《关于对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 2 号机组开展超低
       大唐乌沙山       排放电价考核的函》(浙环办函[2017]131 号)
4
     (#1、#2、#3、#4)   《关于对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号 4 号机组开展超低
                        排放电价考核的函》(浙环办函[2016]180 号)

     二、申请人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在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后是否及时进行整改

     经核查,申请人在环保方面制定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工
程环境保护管理指导意见》(大唐国际制[2012]12 号)、《关于加强火电厂大气污
染物达标排放管理的通知》(安环部[2014]18 号)、《关于加强火电厂 CEMS 等配
套环保设施管理要求的通知》(安生部[2017]96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技术监督预警制度》(大唐国际制[2009]30 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火电企业环保设施在线数据监控管理预警制度(试行)》(大唐国际制[2011]26
号)等文件,要求控股子公司认真执行。同时,申请人也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
司火电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大唐集团[2013] 167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
发电企业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14]35 号)、 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指导意见》(大唐集团生
[2016]143 号)等文件要求,督促控股子公司认真执行。
     申请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环保检查,相关控股子公司已根据申请人要求
及时开展整改并逐步推进相关工作。此外,报告期内大唐潮州、大唐神头、大唐
吕四港、大唐乌沙山在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后,均按时执行了处罚措施,且截止本
告知函回复签署日,大唐潮州、大唐神头、大唐吕四港、大唐乌沙山未受到新的
环保处罚。

     三、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申请人上述控股子公司在排放大气污染物方面已
同步建设并投入使用了法律要求必须的环保设施,符合中国法律之环境保护的
有关规定;申请人上述控股子公司已根据申请人内部制度要求及时推进整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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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且截止本告知函回复签署日不存在新的环保行政处罚。申请人上述控股子
公司的上述环保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或重大不利影响。
    (二)律师核查意见
    综上,申请人律师认为,申请人上述控股子公司在排放大气污染物方面已
同步建设并投入使用了法律要求必须的环保设施,符合中国法律之环境保护的
有关规定;申请人上述控股子公司已根据申请人内部制度要求及时推进整改工
作,且截止本告知函回复签署日不存在新的环保行政处罚。申请人律师认为,
申请人上述控股子公司的上述环保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或重大不利
影响。




                                 28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8-29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帅                       李志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