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8-07-05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8-03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签署“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尚需提交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2、公司认为,“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
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
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与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唐租赁公
司”)签署了“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
案时,全部 12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5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陈
进行先生、刘传东先生及梁永磐先生就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签署“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关联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将就该项议案于公司股
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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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认为:签署“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属
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及符合本
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交 前次实际
关联人 前次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差
易类别 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融资租赁的融
资成本远高于
每 12 个月 目前商业银行
其他 上海大唐租赁公司 1.67 亿元
100 亿元 提供的流贷的
成本,故实际
发生量较小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与上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
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融资租赁的融
资成本远高于
每 12 个月 目前商业银行
其他 上海大唐租赁公司 0 1.67 亿元
100 亿元 提供的流贷的
成本,故实际
发生量较小
注:预计金额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 12 个月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
下同)。
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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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生效之日至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
交易时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至协议届满之日
交易本金额 50 亿元 100 亿元 100 亿元 50 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唐租赁公司,是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注
册资本约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
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约 53.09%的已发行股本;
同时上海大唐租赁公司是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大唐租赁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故签署“租赁业务
合作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经营原则,上海大唐租赁公司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火电、水电、风电、循环经济等领域投资建设的公司重点项目提供(自协议生效
之日起)每 12 个月本金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租赁、保理业务支持。
2、上海大唐租赁公司利用自身的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提供投融资顾问、
财务顾问、融资租赁咨询、应收账款保理产品设计和交易安排等经济咨询服务。
3、在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规划范围内,上海大唐租赁公司协助本公司选择
适当的承租人和项目,设计并提供量身定做的租赁、保理业务方案。
4、上海大唐租赁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和不
同租赁产品结构特点,给予本公司最优惠的租赁费率,综合租赁费率将等于或优
于国内其他金融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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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海大唐租赁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前,公司将向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联人士的
国内主要租赁公司获取相关交易及利率等条款,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定期
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比较,使得公司获得最优惠交易条款,以确保相关交易的综合
租赁费率等于或优于国内其他提供服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并力争公司整体利益最
大化。
5、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
6、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
以前,该协议仍然有效。任何协议一方均不得擅自对该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
修改或解除。
7、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项下的相关安排,有利于公司获得较市场
利率更低的融资支持及相关融资服务,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及
所属单位与其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的议价能力;同时,上海大唐租赁
公司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运营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有助于提供较其他融资租赁
公司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融资租赁、保理产品设计服务。
公司与上海大唐租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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