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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唐发电: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2019-06-28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9-03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大唐国
 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收到《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的民
 事裁定书》((2019)甘 0121 民破 1 号)和《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
 书》((2019)甘 0121 民破 1 号-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概述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以其无力支付到期款项(约人民
 币 1,644.34 万元)为由,向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申请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
     二、本次裁定主要内容
     1. 《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甘 0121 民破 1 号)裁
 定内容: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
 符合破产条件,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其破产还债申请应予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二
 款、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决定立案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关于被申请人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破产还债的申请。
     指定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2. 《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甘 0121 民破 1 号-2)
 裁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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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认为,债务人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二款、第十条、
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
    三、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8 月,注册资本 27,550
万元(人民币,下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电力技
术咨询、服务及综合利用。其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 55%的股权;国电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5%的股权;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0%的
股权。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约
6.55 亿元,负债总额约 17.42 亿元,资产负债率约 265.81%,净利润约-2.30 亿
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甘肃大唐国际
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约 5.94 亿元,负债总额约 17.73 亿元,资产负
债率约 298.5%,2019 年累计净利润约-0.92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向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
额 5.36 亿元,担保借款 8.81 亿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执行董事应学军先生过往 12 个月内曾任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 年 8 月 30 日起不再担任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此事项构成须予披露事项,除此事项,概
无其他需对外披露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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