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隅集团: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的公告2018-07-10  

						                                   金隅集团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证券代码:601992              股票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2018-066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债权登记日:2018年7月12日
     2、债券付息日:2018年7月13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
于2017年7月13日发行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
年7月13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2日期间(以下简
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
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简称为“17金隅03”证券代码为
“145625”;品种二简称为“17金隅04”证券代码为“145629”。
     3、发行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7金隅0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5亿元;“17
金隅04”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7.5亿元。
     5、债券期限:“17金隅03”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7金隅04”为5年期,附第3

                                       1
                           金隅集团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上证函[2016]1692号无异议函
    7、债券利率:“17金隅03”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5.20%;“17
金隅04”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5.3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17金隅03”的计
息期限自2017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2日,“17金隅04”的计息期限
自2017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2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17金隅03”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7月13日至2019年7
月12日,“17金隅04”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7月13日至
2020年7月12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17金隅03”和“17金隅04”的付息日为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7月1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17金隅03”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
7月13日,“17金隅04”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
年的7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17金隅03”的票面利率为5.20%,每手“17金隅03”(面值人
民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0元(含税)。
    “17金隅04”的票面利率为5.3%,每手“17金隅04”(面值人民
币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0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7月12日
    2、债券付息日:2018年7月13日

                               2
                           金隅集团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8年7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金隅03”、“17金隅04”持有
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
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
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
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
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

                               3
                             金隅集团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RQFII”)
等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
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
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
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如QFII、RQFII需获取代扣代缴完税证明,请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起7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填写所附表格(详见附件1),连同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QFII/R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后一
并传真至本公司财务资金部,并将原件以专人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
公司财务资金部。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姜德义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10-59575916
    传真:010-66417784

                                 4
                            金隅集团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传真:010-66030102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联系人:刘晓俊、胡普琛
   联系电话:010-63212389
   (三)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5
                            金隅集团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附件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事宜之QFII/RQFII情况表



                                               中文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所持债券简称                               17金隅03               17金隅04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7年2月13日)收
市后持债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填写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及签章:

日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