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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16-04-29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林集团”)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起停牌拟披露重大事项。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
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6 日起连续停牌。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
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由董事长崔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关于
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议案以 9 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把握行业整合契机,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深化公司市场和资源的战略布局,同时
扩大上市公司产能规模,公司拟向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华股份”)、广东
威华丰产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华丰产林”)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封开县
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封开威利邦”)100%股权,向威华股份、台山市威利邦
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威利邦”)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清远市威利邦木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威利邦”)100%股权(以下合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申请丰林集团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


                                                                               -1-
公司确认所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
一个月。

    201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经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18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丰林木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继
续停牌,自 2016 年 2 月 17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同意《广西丰林木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发布
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8),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17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

    201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
关议案,并分别与威华股份、威华丰产林及威华股份、台山威利邦(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签署了相关协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披露《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交所需对
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12 日起继续停牌。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69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复,并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与修订,并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进行了披露。

    201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5),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16 年 3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组织相
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



                                                                                -2-
等中介机构开展对封开威利邦、清远威利邦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认真按照有关
要求,在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定期发布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201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威华股份进一步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经向上交所
申请,公司股票于当日起临时停牌一天。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6 日起连续停牌。

       201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正式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威华
股份、台山威利邦签署《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台
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威华股份、威华丰产
林签署《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华丰产林发
展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交
易双方对封开威利邦及清远威利邦的房屋、土地等资产抵押登记手续完成解押的时间不
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
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在投
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刊登后的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计划安排



                                                                              -3-
    根据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于 2016 年 5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30-10:3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将在公司披露投资者说明会相关情
况和内容的公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给各位投
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