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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16-09-21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 2015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公
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第一期所涉股票数量为 700 万股,
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1.49%,通过定向受让丰林国际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无偿受让、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取得。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始实施前一年度即 2014 年公司经审计后每股净
资产为基础溢价 20%,所涉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4.33 元,拟筹集金额为 3,050
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与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转让股份的过
户方式而未能达成一致,又因 2016 年 3 月、4 月分别为 2015 年年报和 2016 年
一季报的窗口期,公司亦不能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十六条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标
的股票购买期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到期,因此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延期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议案》,并经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期实施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延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止。

    以上相关公告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2015 年 10 月 13 日、2015 年 10
月 30 日、2016 年 3 月 30 日、2016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专户的前期开户工作,参加本次计划的员
工尚未开始缴纳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也未买入公司股票。




    三、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设计及实施合法合规,公司自本次计划发布以来,
一直就相关股份的转让及过户方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由于受近期证券市场波
动的影响,以及市场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无法办理过
户手续,其实施不再具备操作性。因此,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业务
发展规划以及监管要求等多方面的因素,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维
护公司、股东和广大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经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终止有关后续工作。
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终止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针对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
    1、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修订稿)》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

    2、终止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

    3、综合考虑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监管要求等因素,
同意公司提出的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综合考虑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监
管要求等因素,在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见后,监事会
同意公司提出的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五、 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公
司将继续根据发展需要和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