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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6-09-2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996)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中国.南宁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应以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权益,以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只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在股
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时向公司证券部登记,明确发言的主题,
并填写后附的《股东发言申请表》。


    三、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持股份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登
记终止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发
言权和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或
股东授权代表临时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应于会议签到时在签到处申请并获得许
可,发言顺序根据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应简明扼要,
不超过五分钟。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或其所代表的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未经事前登记或申请而临时要
求发言,应经大会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应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股东提
问和发言不应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有损于股东、
公司共同利益的内容。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股东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

                                   1
述规定,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六、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和回答股东代表的问题,回答每
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


    七、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对每项议案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
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没有签名的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严格遵守本次会议通知中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
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的规定进行投票。


    八、会议的计票程序为:会议现场推举两名股东或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及监
票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计票、监票。监票人在
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出席和全程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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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发言申请表
                                     2016 年 10 月 10 日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发言主题: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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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14:30


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 22 号丰林集团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崔建国先生


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到会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出席会议人
      员、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

二、 主持人提示《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四、 股东发言、提问,公司集中回答股东问题


五、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 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七、 会议主持人通报会议表决结果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与会董事、监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


十、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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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原“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为“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出如下修改:


   条款序号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全体董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按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按
                   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 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 审计、提名与薪酬等专门委员
                   委员会。                      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 2016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附件)。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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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 2016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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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将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
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此,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结构调整为: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其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待本次调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 2016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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