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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关于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2016-12-16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目进口设备

                  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为2.15亿元,其中,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金额累计为4,189.04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下属南宁工厂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的议案》,批准对公司下属南宁工厂进行
年产 30 万立方米均质刨花板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16-069、070 号公告)。

    为执行上述董事会决议,根据技改项目的需要,公司拟进口刨花板生产设备
一批,截至目前,已签订进口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约为 2,146 万欧元。根据上述
合同规定,公司需以信用证方式结算部分货款。就本次贷款,公司拟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宁分行”或“该银行”)签订《进
口信用证业务协议》,根据《进口信用证业务协议》的要求,公司需与中信银行
南宁分行签署《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为上述信用证开证提供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质押担保。

    为保证本次技改项目平稳顺利地推进,公司综合考虑汇率变动及其他因素,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总计不超过 6,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质押担保
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
目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本
次开立信用证办理总计不超过6,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质押担保事宜,上述
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技改项目相关设备采购支付完成之日有效。上述
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

   法定代表人        崔建国

   经营范围          园林设计,营林造林,林产品销售(国家专控除外),中密
                     度纤维板生产,各种人造板的深加工、木制品、家具、办公
                     用品、建筑材料等自产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各种人造板、木
                     制品、家具、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的进出口、批发;代管房
                     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152,644,558.85         2,118,982,323.09

          负债总额             368,862,423.44          362,683,207.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5,416,000             215,416,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1,804,277.15          136,344,493.18

        资产净额           1,717,830,363.83        1,756,299,115.97

          项目                2015年度               2016年1-9月

        营业收入           1,156,213,820.59         894,538,873.32

         净利润              55,339,716.49          72,371,466.76


三、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

    2、 担保期限:信用证有效期内

    3、 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 是否有反担保: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订《进口信用证业务协议》
和《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审批程序上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平稳顺利地推进本次
技改项目的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在中信银行南宁分行开立信用证提供总计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质押担保合法可行,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有利于公司平稳顺利地推进下属南宁工厂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董事会对上述事项
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目进口
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15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2%。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累计为2.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1%,其中,未经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18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93%(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广西丰林林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对外
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公司下属南宁工厂技改项
   目进口设备开立信用证提供质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
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