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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林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17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6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7 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
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
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
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
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式产
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期受影响                        上期列报在营     上期列报在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    受影响的报
                                     的报表项目      上期重述金额      业外收入的金     营业外支出
           因           表项目名称
                                         金额                               额            的金额

1.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
                        终止经营净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                    -44,242.75       -137,864.99        —              —
                          利润
营损益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其他收益     45,355,925.51        —            36,433,339.79       —

收益

3.资产处置损益列报调    资产处置收
                                       -900,198.17     10,572,874.51    12,422,201.21   1,849,326.70
整                          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