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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银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6-08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7-24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7年5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有关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7日在北京以通讯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
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表决前管理层就有关议
案与相关董事充分沟通了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情况,会议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阿尔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万里明董事因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
表决票数为9票。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与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系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合作购入哈萨克斯坦人民银行(JSC “Halyk Bank”)所持有的阿尔金银行(JSC
“Altyn Bank”)60%股权。本次收购待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本次收购将通
过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的公开交易进行,交易价款的确定与支付将以交易日当
天按照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实际确定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李庆萍、常振明董事因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本议
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1
    随着本行业务协同工作的深入推进,各业务条线、分行对于中信集团及其下
属企业授信业务需求不断增加。为在合规的基础上支持业务发展,本次提请董事
会审议关联授信额度折合 49.61 亿元人民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给予中信集团下属关联方企业折合 49.61 亿元人民币授
信额度,纳入 2017 年度中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上限管理。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中信集团下属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 1。

    本行独立董事吴小庆、王联章、何操、陈丽华、钱军关于本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函见附件 2。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7-2018 年度中信金融租赁与中信财务关联交易的议
案》

    李庆萍、常振明董事因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本议
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行全资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融租赁”)向中国中
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财务”)申请 2017-2018
年度授信额度上限 100 亿元人民币,中信财务在额度内向中信金融租赁提供各类
本外币借款和担保等服务。中信金融租赁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相关规
定,该交易达到本行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信金融租赁向中信财务申请 2017-2018 年度授信额度
上限为 100 亿元人民币。

    本行独立董事吴小庆、王联章、何操、陈丽华、钱军对于该项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具体意见和本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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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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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中信集团下属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关于提请审议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
的中信集团下属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 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通过中信环境技术
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南二路 26 号,注册资本为 3 亿元
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玉程。公司经营范围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26.45 亿元人民币,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4.27 亿元
人民币,净利润 1.3 亿元人民币。

    2. 中信信惠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中信信惠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是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
广场二期 36 座 3606-3610 室,注册资本为 7,775 万港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陈一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咨询、资产管理、投融资业务等,
已获得香港证监会核准的第 1 类(证券交易)、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和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同时还获得香港牌照法庭核准的《放债人
牌照》。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 42.70 亿港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6 亿港元,净利润 3,524 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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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拟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下属企业提供额度为折合49.61亿元人民币的关联授信,
纳入2017年度中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上限管理。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一、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下属企业进行授信的相关议案已经中信银行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有利益冲突的关联董事依法回
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下属企业进行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
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行
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公平合理且符合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小庆、王联章、何操、陈丽华、钱军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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