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 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的个人 履历进行了审查,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 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本次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陈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凡、史东辉、和䶮、姜欣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