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预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的会议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就《关于公司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属于 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需要,交易是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进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 2018 年度实 际新增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并同意公司与个别 新增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 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该在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陈凡、史东辉、和䶮、姜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