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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6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提名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聘

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叶蓁蓁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

职责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

    1、对照叶蓁蓁先生个人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其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

况能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2、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叶蓁蓁先生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叶蓁蓁先生为公司总

裁。



                 独立董事:李响 施丹丹 刘凯湘 涂子沛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