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人民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2018-04-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财务、经营及业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就 2017 年工作情况总结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

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召开会议情况

    2017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签署了会议决议。

    (一)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履职

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会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三)2017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五)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三、2017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其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

司的相关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7 年度继续聘请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

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相

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

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

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材料,同时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

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并

梳理了公司整体框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

上,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

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