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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网:关于与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2019-04-05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9-016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有关

    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网”) 拟

与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汛”)就北京硕格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格科技”)100%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以获得硕格科技持有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园三街8号院3号楼(含楼内

设备)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产”),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10,247.94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18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购买云数据中心机房楼的议案》,拟购买蓝汛在北京市顺义区

的一处机房楼(含楼内设备)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当时对该房产的预

估值约为人民币65,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北京硕格科技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鉴于蓝汛全资子公司

硕格科技通过资产注入已取得前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

土地使用证》,公司拟与蓝汛、硕格科技签署有关硕格科技100%股权

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取得该机房楼产权,转让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

    为了落实与上述交易相关的股权交割事宜,公司于2019年4月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蓝汛欣润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签署有关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

让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蓝汛重新签订有关硕格科技100%股权的转

让协议,以获得上述房产,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0,247.94平方米,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2.518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企业名称: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751501141

    4、法定代表人:闫雅婷

    5、注册资本:2020.20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7、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四街1号1幢,2幢(天竺综合保税区

1幢3层)

    8、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提供通讯业务技术服务、

互联网应用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技术服务;网络系统集成;

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销售自

产产品;商务管理咨询服务(中介除外);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

必要的尽职调查。经核实,交易对方近三年营业状况良好,经营情况

正常,具备必要的履约能力。蓝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标的企业

    1、企业名称: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3066792044

    4、法定代表人:刘鹏

    5、注册资本:28,497.339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5日

    7、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三街8号院2号楼1层002室(天竺综合

保税区)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

用产品)、机械设备;租赁、维修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代理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

要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蓝汛持有100%股权

    10、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方面的情况说明:硕格科技股权清晰,不

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未采取任何行动进行解散、清算、结业、重组

或其债务的重整,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9年1月31日
      资产总额             7,326.75              27,896.71
      负债总额              225.13                244.74
       净资产              7,101.62              27,651.96
      业务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395.86               -47.00

    12、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及作价依据说明:公司已聘请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评

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方

法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交易价格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标的资产的

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名称:《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人民网股

份有限公司有关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协议主体

    1、转让方(甲方):蓝汛欣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受让方(乙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条款

    1、股权的出售与购买

    双方确认,本协议之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下称“股权转让价款”)
应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1)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18亿元。

    (2)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需经人民日报社备

案生效。

    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与差额退还

    (1)乙方已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向甲方预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

币3.25亿元,现根据双方确认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518亿元,乙

方已预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高于确认的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同意退还乙

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差额部分,即为人民币7,320万元。

    (2)退还金额定为人民币7,320万元,最终金额为甲方预支付股

权转让款3.25亿元与备案后评估报告确认的股权转让价款之间的差

额。

    四、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会产生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收购硕格科技100%股权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其持有的北京市

顺义区天竺园三街8号院3号楼房产,该房产交易价格合理,未来将为

公司在云技术、云服务和大数据等方面的业务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同
时也为公司网站数据的安全性、可恢复性以及分散数据的集中化提供

有力保障,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硕格科技股权清晰,无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等情况,其持有的房

产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本次交易整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

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构成财务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硕格科技100%的股权及硕格科技持

有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园三街8号院3号楼房产全部产权及对应土地

使用权,硕格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未来标的公司经营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因素

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会积极采取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促

进硕格科技业务经营稳健发展,同时合理使用本次收购中获得的房

产,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为股东带来更多的收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