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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民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履职报告2019-04-18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人民
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
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财务、经营及业务
发展出谋划策。现就 2018 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召开会议情况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
席了全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签署了会议决议。
   (一)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人民网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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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18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和《关于<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
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18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
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较好地履
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8 年度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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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和
内控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18 年度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
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
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
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材
料,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我
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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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并梳理了公司整体框架,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
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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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