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22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依照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意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可解锁比例 50%,可申请解
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
同意公司按规定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林瑞荣,董事江胜宗、林材波、林仁宗、刘焕章为《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
本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4 票,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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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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