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1-17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0 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现就公司
2019 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采购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9 年度日常关联采购执行
确认公司 2019 年度与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环氧氯丙
烷(ECH),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采购预计
2020 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亚塑胶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预计交易
属合理、必要,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阮吕艳、马卓檀、姚小义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