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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宇燃油: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2-12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1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1) 2019 年 1 月份,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1,599,6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8%,购买的最高价为 7.29 元/股、最低价
       为 6.69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82,068,109.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19 年 1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2,295,69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2.95%,购买的最高价为 7.29 元/股、最低价为 6.65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6,827,201.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2) 截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622,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92%,购买的最高价为 7.29 元/股、最低价为 6.65 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 89,095,885.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资
金额度内,以不超过 9.44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A 股),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19 年
1 月月底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比例累计达 3%的进展情况分别公告如下:


    (1) 2019 年 1 月份,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1,599,6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8%,购买的最高价为 7.29 元/股、最低价
       为 6.69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82068109.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2,295,69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2.95%,购买的最高价为 7.29 元/股、最低价为 6.65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6,827,201.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2) 截至 2019 年 1 月月底,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622,2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92%,购买的最高价为 7.29 元/股、最低价为 6.65 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 89,095,885.79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