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2019-08-26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
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
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正英、钱跃竑、鞠伟宏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