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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28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和《上
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烟台联
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收购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股权收购价格在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
场规则。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
正,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万事达金属机械有限公司收购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
公司 100%股权。



                                        独立董事:伍爱群、杨小弟、连向阳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