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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2.8 亿元人民

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对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开发建设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 项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

投资设立了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山项目公

司”)。其中,公司持有其 90%股权;城建集团持有其 10%股权。

    为顺利推进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 项目开发建设,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韶山项目公司在长沙银行申请的 2.8 亿元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最

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

关协议及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 年 2 月 8 日。

    3、注册地点: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英雄广场)。

    4、法定代表人:林丹慧。

    5、注册资本:1,647.91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建设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修养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9.30(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80.49
     负债总额                                               1,296.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296.38
     所有者权益                                             3,284.11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9.88

    8、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韶山项目公司 9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将由公司与长沙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韶山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建设内容主要包

括给排水工程与生态治理工程、民居改造工程、市政交通工程、景观提质改造工

程和综合管线迁改工程等,公司本次为韶山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项目建设

的资金投入需求,是在综合考虑韶山项目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风险

管控等各方面因素,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行为不会损害

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韶山项目公司未来

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风险管控等各方面因素,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担保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为韶山项目公司的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韶山项目公司取得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能顺利推动项目进程。相

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说明: 城建集团共持有韶山项目公司 10%的股

权,其控股股东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控股的政

府平台公司,无法对外提供担保。目前韶山政府已通过人大决议将韶山市美丽乡

村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中长期预算,韶山项目公司有持续、稳定的还款来源,担

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 2.8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 28.36%;除本次担保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

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