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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王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辉龙管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人

民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对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郑州辉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龙管业”)资金周转和业务发展

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

务”)决定为其全资子公司辉龙管业在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 12 个月。具体条款以

最终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同时授权郑州水务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郑州水务建筑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郑州辉龙管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荥阳市城关乡洪界村一组。

    3、法定代表人:冯兴龙。

    4、注册资本:9,000 万元。

    5、经营范围:输水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材的生产与销售。

    6、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419.28              13,623.45
     负债总额                           5,393.51              6,410.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393.51              6,410.29
     所有者权益                         4,025.76              7,213.16
     项目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8,677.98             14,221.36
     净利润                             1,983.56              3,187.39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郑州水务 60%股权,郑州水务持有辉龙管业 100%

股权,辉龙管业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将由郑州水务

与河南荥阳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 辉龙管业的业务发展稳健,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和偿

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郑州水务为辉龙管业提供担保,是在对该

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
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郑州水务本次对外担保有利于缓解其全资子公司辉

龙管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辉龙管业的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辉龙管业经营运作

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所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的决策、

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9,0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8,000 万元人民币(尚需经公

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29.37%、28.36%。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