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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特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作如下

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其中 2 人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贾建军先生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相应工作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相关情况如下:

    王鸿祥,男,1956 年出生,EMBA、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

教师、副教授,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兼任申能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6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本届任期自 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2018 年 1 月 25 日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贾建军,男,1972 年出生,博士学历,会计学副教授,历任上海金融学院

会计学院教师、副主任、副院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教师,现任上

海科技大学教师。自 2018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届任期自 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10 月。

    薛文革:男,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现

任上海君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4

月起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届任期自 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

    靳晓堂,198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任天津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公司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届任期自 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有 1

次会议,主要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注册会计师

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

    报告期内,我们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

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 2017 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8 年审计

计划,明确了审计部 2018 年审计工作的重点:一是内审工作应满足上市公司要

求,随时关注证监会和上交所监管和信息披露方面政策的更新情况;二是季报、

半年报的财务数据审核、复核要作为审计的重点;三是要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四要积极参与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并对内控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等。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监督促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负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利用外部审计

工作成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

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

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

司完善治理。



                               审计委员会委员:贾建军   靳晓堂   薛文革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字:




贾建军(签字):             靳晓堂(签字):




薛文革(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