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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力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03-14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08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管亚平先生、耿卫
东先生、芮国洪先生合计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117,325,54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4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 个月内,
公司股东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00 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 1.57%的本公司股份。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的《股东
减持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合
计持有公司 58,662,771 股。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318,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 利 0.7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 每 10 股 转增 10 股,合 计派 发现 金股 利 22,279,600.00 元 , 转增 股本
318,28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36,560,000 股。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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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36,560,000。
    管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222,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
    耿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551,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
    芮国洪生持有公司股份 36,551,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
    (三)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自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股东管亚
平、耿卫东、芮国洪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股东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
    1、股东名称: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
    2、减持数量及比例: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将根据市场情
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管亚平先生减持不超过 500 万股,耿卫东先生减持不
超过 200 万股,芮国洪先生减持不超过 300 万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9 个月内;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的原因:个人投资需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自然人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遵守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的规定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从发行人(包括其子公司)
离职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亦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除
非本人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或经发行人董事会批
准离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享有。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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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必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方式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3、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承诺:持
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该承诺不
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
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享有。
    4、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补充承诺: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从公司(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0%;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本人若经董事会批准离职,则自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享有。
    5、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亚平、耿卫东、芮国洪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 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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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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