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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力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17-07-22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7-03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9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创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与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支行签订《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
品认购委托书》,使用 9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银行的保证收益型理
财产品,本次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内容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及《创力集团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支行,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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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预计
                                  理财金
委托                                                      年化
       受托方      理财产品名称   额(万     理财期限                       投资对象
  方                                                      收益
                                    元)
                                                            率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由中
                                                                 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
                                                                 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
                                                                 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
                                                                 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
                                                                 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
合肥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创大                                                             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
       中国银     中银保本理财-
新能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
       行合肥      人民币按期开              2017.7.20-
源科                               900                    3.2%   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
       高新支           放                   2017.9.29
技有                                                             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
         行       (CNYAQKF)
限公                                                             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
 司                                                              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
                                                                 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
                                                                 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
                                                                 0-80% ; 同 业 拆 借 、 债 券 回
                                                                 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
                                                                 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
                                                                 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
                                                                 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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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
                                                          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
                                                          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二)主要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
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
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
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
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
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
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
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
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情况,进行的保证收益型委托理财,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
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详 见 公 司 2017 年 4 月 22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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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 29,345 万元,其中闲
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 27,700 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 1,645 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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