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9-1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管亚平先生、常玉林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恽俊先生、
方子君先生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2、我们对董事会提供的管亚平先生、常玉林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
生、恽俊先生、方子君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
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任
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管亚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常玉
林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恽俊先生为财务总监、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方子君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邓峰、张晓荣、沃健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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