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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普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9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18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芬女士、独立董事朱永锐先生、

董事姜林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周芬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们具有专业的财

务管理、会计、法律等知识以及丰富的商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

    2018 年 5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公司 2018 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审

议:1.《公司 2018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

务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1.《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关于新增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

意上述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9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主要

审议: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18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3. 《关

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18 年度公司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主要审议:1.《关于 2019 年固定资产投资事项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聘

请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天职

国际积极与公司协调、沟通,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合理安排

审计时间,组织富有经验的审计团队,顺利完成了 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

委员会认可天职国际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及勤勉尽责的独立审计精神,对天职

国际的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
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专业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

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专业

知识与经验,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

意见。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共同利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